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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超市购物后被疑行窃,23岁的女子李芳(化名)事后精神失常。据李芳家属称原因是其在超市被搜身,而超市称是其自己脱衣服。双方因此对簿公堂,昨日,原被告双方在海淀法院第二次交换证据。
原告 女儿一听“脱”就大叫
昨日上午,原被告双方在海淀法院第二次交换证据。
原告李芳的母亲说,3月5日傍晚,女儿下班后到超市发(双榆树)店购物,晚上8点多才回家,进门时浑身发抖、几乎说不出话。“一听‘脱’字就大叫”,李母描述,因为是冬天,她想帮刚进门的女儿脱去大衣,遭到女儿抗拒。
对此,被告超市方坚决否认,并称是李芳自己脱去的衣服。闻此言,李母从包里拿出事发时女儿穿的红色大衣,指出领子上的扣子可能是在推搡中脱落。
另据北医六院、天津安定医院开具的证明显示,李芳系“创伤后应激障碍”,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被告 保安员未进行人身攻击
超市方面称,当事的男子是一名保安,51岁,从事保安工作多年。事发时没穿制服是出于照顾顾客隐私,以免在公众场合引来过多注意。且该保安的女儿和李芳同龄,事发时又有警察在场,不可能如李芳所言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超市说,目前,该保安还在上班,压力很大。另外,超市表示,事发时,办公室内没有监控设备。
在警方出具的说明中,双榆树派出所事发后到案处理,称全程没有搜包、扒衣服等现象。
索赔 原告方申请先予执行
据李芳的律师介绍,目前,李芳还在天津市安定医院接受治疗,将持续发生医疗费用,因此索赔300余万元。另外,为给李芳治病,家里已垫付了十几万元医疗费,其母从老家来京5个月已无钱交房租,因此申请能够先予执行10万元,但还需法院裁定。
对此,北京市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陈经理表示,出事后,超市方面希望从人道关怀角度予以抚慰,但因原告家属推脱,最终未能成功探望。希望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能尽快达成调解。
【事件回放】
少女留信称被超市说成小偷
“我感觉没脸见人了……我走了,爸爸、妈妈、哥哥。天理何在?公道何在?人权何在?尊严何在?”
今年3月6日凌晨,李芳写下了这封信。
李芳在信中称,她于3月5日傍晚6时许前往超市发(双榆树)店购买了些水果和零食,但刚一结完账走出店,就被一个未穿制服的男子从背后拉住,其“出于本能自卫”扭头给了对方两个耳光。
据其描述,她随后被该男子拖到超市二楼的办公室,并有警察赶来。在警察面前,该男子不断嘲弄她是小偷,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把包里的东西全都倒在了办公桌上,但该男子又称“肯定在身上”。“你脱啊。”在被激怒后,她便脱去了外面的红色大衣。
在自证清白后,李芳乘坐公交车回到了暂住地。
【追访】
超市称每年丢失十几万元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事发超市。超市除在主要通道、扶梯外安装监控探头,顾客购物后路过出入口时,保安也会不时远远眺望有无小票。
据超市发法务经理介绍,“开架式购物”存在商品丢失风险,根据相关调查报告显示,整个超市行业因外盗损失严重,而超市发(双榆树)店每年因商品丢失造成的损失达十几万元。
超市一般通过人力、设备两种方式加强管理。而在人力管理中,除了布守在各岗位、着制服的员工外,还有一些内保身着便衣巡视,发现可疑情况,选择报警解决。(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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