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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产生房子分割问题 夫妻离异后无奈“蜗婚”

2010年12月03日 14:38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夫妻因生活不合拍,经常拌嘴,结婚一年多就分手。婚房是由两家人付的首付,双方都无力单独还贷,两人决定离婚不离家,在同一屋檐下各处一室。昨天上午,家住金山的一对年轻人,讲述了从夫妻到朋友的“蜗婚”(网络热词,大体是指夫妻“离婚不离家”的情况)经历。

  小周(化名)与小燕(化名)在2006年大二暑假时,经朋友介绍相识。因双方互有好感,彼此留了联系方式。暑假结束后,小燕回到厦门的学校念书。两人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网上视频聊天等方式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异地恋。毕业后,小燕回福州工作。2009年初,双方家长见面谈儿女婚事,两家人看中了金山浦上大道旁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于是各出5万元付了首付,买下来给两人当婚房。

  “自从去年5月结婚后,我们渐渐发现,并未完全了解对方,生活也并不是想象的那回事。”小燕说,每天上班、下班、柴米油盐,让生活逐渐模式化,失去了恋爱时的新鲜感。最重要的是,两人生活不合拍。例如,小周不喜欢小燕大声放音乐,而小燕对小周乱丢脏袜子,从不主动分担家务也很不满。两人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争吵,日积月累,感情渐渐淡了。两人开始怀念单身生活,于是以“性格不合”为由,在今年8月协议离婚。

  由于房子的首付是两家各出一半,月供也是婚后两人共同承担的,双方都没有经济能力单独供养这套房子,并付给对方放弃房子造成的经济损失,离婚带来的财产分割问题让两人很头疼。

  “房价从当初的每平方米5500元涨到现在的近万元,还有升值空间。装修好好的,才住不久就卖掉,我们都不甘心。况且,如果把房子卖了,两人还得各自租房子住,每月也要花去一笔钱。”考虑到种种利害关系,两人商量后决定,做不成夫妻还可以做朋友,不如把房子平均分成两部分,一人住一间卧室,仍然一起还贷款。

  随后,两人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并口头约定双方遵守合住的规矩,不能带异性回家。以后要是有一方要结婚,可以买下另一半的产权,或双方考虑将房屋出租增加收益。

  几个月来,两人像普通朋友一样相处,学会了包容,而不再是当初对待配偶那样的“高标准、严要求”。双方对这种“蜗婚”的双赢决定,都很满意。(赵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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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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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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