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贸金融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
同工不同酬成劳务派遣工的“心病”
市财贸金融工会认为,应通过集体协商把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以集体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
“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同工不同酬、参保参差不齐、入会率低。现实情况不容乐观。”这是沈阳市总工会财贸金融工会在9月~11月对所属6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听取基层工会汇报等形式进行调查后,得出的结论。
据统计,沈阳市15家金融单位有劳务派遣职工1200多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是单位正常用工形式的补充,而从此次调查结果来看,大部分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职工从事的都是长期性的主营业务,其中,在现用工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占73.63%,在用工单位主营业务岗位上工作的劳务派遣职工占到70.33%。
最令劳务派遣工不满意的是同工不同酬。在对工资水平总体评价上,50%的劳务派遣工表示“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沈阳市金融系统劳务派遣工收入只相当于正式职工收入的1/3或1/4;在加班费发放上,有45.45%的劳务派遣工得不到加班费,36.36%的人只能得到部分加班费,只有18.18%的劳务派遣工认为可以得到全部加班费。
在福利待遇方面,有72.53%的劳务派遣工能全部或部分得到用工单位的福利待遇。有67.03%的劳务派遣工参加了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在内的各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承担上,35.16%的劳务派遣工由派遣单位和本人共同承担,16.48%由现用工单位和派遣工共同承担。
调查结果还显示:有86.72%的劳务派遣工目前没有加入工会。在劳务派遣工签订合同过程中,有63.41%的劳务派遣工未得到过工会组织的任何帮助。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时,知道“有困难找工会”的寥寥无几,只占14.29%;遇到问题首先选择找“现用工单位行政”的占26.37%;选择找“用工单位党组织”的占15.38%;选择“亲友或同乡”的占15.38%。
如何改变系统内劳务派遣用工现状?沈阳市财贸金融工会认为,要扩大工会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吸收劳务派遣工入会;要积极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维权机制建设,通过集体协商,将事关劳务派遣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集体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大源头参与力度,通过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源头参与机制,从源头上把好维权关;强化对劳务派遣工工会会员的管理,吸收他们参加各项活动。(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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