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1月12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静萱 永检)1月12日下午3点,浙江温州永嘉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上,失去右小腿的受害女孩小彤(化名)正坐在旁听席上,而将其致残的正是她的父亲,今天也站在被告席上。
第一次开庭的时候,小彤就将一份不追究父亲责任的报告亲手交到了主审法官的手中。今天是这起交通肇事案件宣判的日子。
2010年8月17日,本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这一天,夏贤敢得到消息:女儿小彤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已经到乡政府了!
于是,夏贤敢兴奋地开着摩托车,载着女儿去乡政府拿录取通知书。回家路上,父女俩还沉浸在喜悦当中,一路哼着小曲儿。
当天下午15时20分,在离家一公里的山路上,噩梦降临了。一辆大货车与夏贤敢的摩托车并排行驶,驾驶经验尚浅的夏贤敢超车过程中,摩托车倒车镜被货车勾住,摩托车侧翻,父女俩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等夏贤敢回过神来,发现女儿的一条腿被压在了货车轮胎下,鲜血直流。
小彤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可是,她的右小腿还是没有保住,最后不得不做了截肢手术。
第一次开庭的时候,夏贤敢很沉默。可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让旁听的人揪心:“事情是我造成的,我自愿认罪。给我一个赚钱供女儿读大学的机会。”
“我没有驾驶证,左手还残疾,开车肯定危险,真的很痛恨自己为什么还要抱着侥幸心理开车。”这个内疚、自责的父亲发誓,砸锅卖铁也要为女儿装上假肢。
夏家原本就没什么积蓄,小彤的医疗费用一共花去17万元,除去亲戚朋友以及小彤同学捐助的钱,还有12万是夏贤敢向别人借的。
“本院认为,被告人夏贤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无证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过失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又能够自愿认罪,被害人对其行为也表示谅解……判决如下:被告人夏贤敢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法官最后宣布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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