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在法院打官司离婚,判决书内容非常详细,涉及很多隐私。现在卖房、出国都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我实在不想把判决书拿出来,想到民政局换离婚证,民政局又不肯,真头疼!”近日,一位女士在“南京网络问政”论坛上发帖反映自己的苦恼。记者了解到,在法院主持下离婚的,民政部门不会发放离婚证,当事人要证明婚姻状况只能出示离婚判决书,而离婚判决书或多或少都会记载一些隐私,这让不少离异者感觉尴尬。
不过现在开始事情有了解决办法,记者昨日从南京中院获悉,今后经法院主持离婚的离异者可申请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持“离婚证明书”办理日常事务,不仅可以证明婚姻状况,还无需担心隐私外泄。
婚外情写进离婚判决书
发帖女士的经历并不是个例,今年36岁的张先生也为自己的离婚判决书苦恼不已。张先生跟前妻柳女士离婚已有三年多。半年前,他谈了女友,准备结婚。因目前的住房偏旧,且离女方上班地点远,张先生准备卖掉旧房,换套新房。前不久,他委托一家中介卖房,中介听说他离过婚,担心有产权纠纷,要求他出示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张先生有点抵触,但中介说,必须要出示,否则没有买家敢放心买。
张先生回家后拿出离婚判决书,越看越踌躇,上面写满了他跟前妻的种种矛盾,这全都是隐私,真的要给别人看吗?两年前,张先生的前妻柳女士起诉到玄武法院要求离婚。开庭时,两人心中都有怨气,几乎把婚姻生活中的所有问题都拿出来讲。最后,法院判决他们离婚。判决书长达六页,详细记录了两人在法庭上的争论,就连柳女士举证证明张先生有婚外情,张先生指责柳女士性格有缺陷等内容也被记录下来。“我怎么可能把这些事情给别人看呢,这不等于是剥光衣服站在人前吗?”张先生郁闷极了。他为此跑到民政局,希望用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得到的答复是,有了判决书就不能拿离婚证。
万般无奈的张先生甚至后悔当初没跟前妻协议离婚。眼下,他最担心的倒不是在中介那丢脸,而是万一被女友看到不好交代。
卖房出国都要离婚判决书
据统计,2010年南京共有25590对夫妻到民政部门“分手”。而在南京两级法院,离婚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每年约有1万多件。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上只写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登记”不同,法院民事判决书的格式为“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法院查明”三个部分。当事人往往在庭审中毫不留情揭露对方的对错,法院如实记载,不可避免会涉及一些隐私,甚至是一些难以启齿的离婚原因,比如一方有婚外情或性生活不和谐等内容都会暴露在离婚判决书中。此外,双方有多少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等也会一一写明。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法,一是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下发判决书或调解书。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也就是说,只要是经法院主持离婚的,就没有离婚证。日常生活中,很多事务都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比如卖房、办贷、办签证等等,也需要离婚判决书。
民政部门不更换离婚证的理由是:一个人不可能领取两份“离婚证”。婚姻法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离婚夫妻也只能采取两种形式中的一种,否则就是重复离婚。(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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