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月18日电(记者 柴燕菲 实习生 王珊珊 )假葡萄酒、假豆腐、假鸡蛋这些老百姓“餐桌”上近期冒出的“李鬼”再次掀起了国人对食品安全的质疑。18日,浙江省政协委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董耿在参加浙江“两会”期间对记者表示,《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已经通过该省人大常委会的初步审议,触角延伸到了食品安全隐患的发源区之一:小作坊和小摊贩。
从最初的苏丹红到臭名昭著的三聚氰胺,从敌敌畏泡过的火腿到硫磺熏过的生姜,再到目前市场上不断冒出的“李鬼”,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波接一波地冲击着国人信任。在此间召开的浙江省“两会”中,食品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
“我们对温州一家农贸市场进行调研的时候,发现12个农产品中有7个不合格,不合格率超过了50%。”来自温州的浙江省政协委员黄兆鸽给出了这份数据,同时表达了自己担忧。
本身从事食品制造行业的中国绍兴黄酒集团董事长傅建伟今天以政协委员的身份也表达了自己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我现在最怕每年的员工体检,总会出现这样那样这样的问题。”傅委员表示,在其随后开展的蔬菜调研中,蔬菜种植过程存在农药的多度使用,灌溉污染水源等现象。
对于这些问题,董耿坦言:目前中国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确实存在,但目前的情况并非大家所想象的那么严重,浙江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为此浙江根据自身实际新制定的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已经通过了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审,目前草案正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记者看到,该办法(草案)在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内容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同时,小作坊和摊贩首次纳入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范畴。
“小作坊和摊贩生产的食品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但在国家的立法层面上还没有相关的规定,浙江省将做进一步的深入和细化。”董耿同时表示,小作坊和摊贩在食品原料处理、加工生产以及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方面都存着较大的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新制定的办法都有严格的规定,此外,禁止小作坊生产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的其他食品。
监督管理方面,该办法(草案)中也实行了“盯人防守”的战略:质检部门监管小作坊在生产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快餐外卖、饮品点心、面包糕饼、卤味烤禽等食品店 ;小食杂店、炒货店以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对于监管的模式,黄兆鸽和傅建伟也给出了自己的设想:设立一个专门的职能机构,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从田地到餐桌,食品的整个生产流通过程进行检测监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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