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了破解“用工荒”,企业各出奇招。雅戈尔集团的子公司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日前发出通知称,除公司规定放假的7天外,工人春节前后请假将扣三倍工资。这被称为“史上最雷人放假通知”。当事公司表示,都是被订单和“用工荒”逼出来的。
订单多是赚钱的好机会。在商言商,老板希望最大限度获取利润本无可厚非。但是“订单多”和“用工荒”也不是扣三倍工资的理由。从法律的角度讲,工人春节前后请假扣三倍工资涉嫌违法。从情理上说,如此高压通知容易引起工人的反感。如果工人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公待遇,年后找到了更有人情味的东家或者更好的创业门路,他们也许会立马走人,企业最后有可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对于路途遥远的工人来说,除去往返奔波时间,七天假期不够用,而且春节期间车票难买是不争的事实。在带薪休假政策落实不力的现实语境下,好不容易有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想请几天假,适当延长休假时间,也是人之常情。
企业要让工人按时上班,完成订单任务,就要拿出诚意,给出让工人积极工作的理由。比如,有的企业为了留住工人,给工人提供往返机票、提高加班工资和奖励出国游等福利,给工人发亲情工资、放情绪假,就是比较聪明的做法。
人们常说,企业要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如果企业不能给工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工人的工作绩效与薪资待遇不对等,个人发展与企业理念发生冲突,用“扣三倍工资”的狠招要挟工人请假,不仅于事无补,还会激起工人的逆反心理。企业拿什么保证工人为企业忠心服务呢?
如果企业学会换位思考,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与舆论氛围, 给工人充分的职业发展空间,让工人对自己的薪酬福利感到满意,或者努力创造一种轻松的工作气氛,让工人感觉自己被信任,被尊重,平时想工人之所想,急工人之所急,以实际行动培养工人对企业的归属感,让工人感觉工作开心、愉快、人际关系和谐,工人的部分物质需求被精神需要所代替,工人也会真切感受到企业是他们的“家”。
换个角度讲,企业要避免因为工人请假影响企业发展,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规范工人的违约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如果劳动合同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写得明明白白,工人即使想随意请假、跳槽,还要掂量一下自己的违约责任与请假、跳槽值不值的问题。退一步讲,人才合理流动也是现代人才竞争机制作用下的结果,企业何必推崇“不离不弃”的用人理念?连工人的请假权利也剥夺的企业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呢?(-刘凯玲 作者系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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