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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违者严处

2011年02月17日 10: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资料图:孔明灯  中新社发 尚青伟 摄

  中新网长沙2月17日电(胡喆 傅煜)针对春节期间城区部分地段放飞“孔明灯”较为普遍的现象,为确保元宵节期间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和治安、消防管控到位,长沙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记者发现,春节期间,长沙城区五一广场、黄兴路步行街、沿江风光带等商业繁华休闲地带,有不少商贩沿街兜售“孔明灯”,市民放飞“孔明灯”者也较为普遍,特别是临近元宵佳节,“孔明灯”销售更加火爆,城市繁华路段上空的“孔明灯”用“漫天飞舞”来形容也不为过。

  长沙市政府16日发布《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广大市民应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对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将予以收缴,并依法对其查处;对因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服管理,拒绝、阻碍国家机关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长沙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孔明灯”属于明火,受风速、气流等因素影响,在空中飘移不定,容易造成纸质灯罩自燃。一旦飘落到高层居民住宅、液化气站、加油站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同时由于“孔明灯”放飞高度较高,还会给飞行安全带来隐患。

  长沙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元宵前后,警方将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孔明灯”生产销售燃放的管理工作,并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一经发现销售“孔明灯”的摊贩、商户,将予以收缴,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也请市民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不要购买、燃放“孔明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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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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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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