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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碧汞中毒案"当事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获刑1年

2011年02月22日 02:29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汞中毒案马赛获刑1年

  法院一审认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马赛尚未决定是否上诉

  - “雪碧汞中毒案”追踪

  昨日,西城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处马赛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马赛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去年,22岁男青年马赛在情人递来的雪碧中喝出汞珠后中毒,后经查明是情人下毒。但马赛声称是“自己亲自打开瓶盖”,被检方指控给可口可乐公司带来影响。

  遭下毒谎称“自开雪碧”

  马赛是一名环卫工人,工作期间与有家庭的女同事刘晓静相恋。刘晓静因认为马赛花心,预谋在马赛雪碧中投毒。2009年11月7日,马赛应约去大悦城和刘晓静及其表妹吃饭,喝了一罐打开的雪碧中毒。后据警方调查,刘晓静事先在雪碧中投入汞珠。中毒后的马赛被送往医院,因怕牵扯出与刘晓静的情人关系,面对媒体马赛说“是我自己打开的”。

  法庭上,马赛说,自己从未怀疑刘晓静下毒,因为以前看到过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报道,他便主观上认定是饮料自身含汞。

  但公诉人认为,刘晓静此前也曾向马赛的食物中投入汞珠,马赛已有所察觉,他隐瞒真相是为了和可口可乐公司谈判,这样做必然会损害可口可乐公司商业信誉。

  法院认定捏造虚假事实

  昨日,法院认为,马赛的行为已经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明知通过媒体散布虚假事实会使社会公众对相关企业及其产品产生错误认识,马赛仍向新闻单位有意隐瞒真实情况,捏造虚假事实,客观上严重损害了相关企业及其产品的信誉和声誉。

  据了解,向马赛投毒的刘晓静以及帮手高星原,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案尚在审理中。

  - 追访

  羁押即满1年 难择是否上诉

  昨日,听完判决,马赛面露复杂的表情。

  律师易胜华表示,宣判结束后,他将与马赛进行会见,综合马赛和家人意见以及律师评估,在上诉期限内作出最后的决定。

  “尽快回家”与“有罪记录”

  马赛一案发生于2009年底,目前马赛羁押时间还有18天即满1年。

  如果服判,根据法律规定,羁押时间抵刑期,马赛可以在3月9日解除羁押回到家里;如果上诉,将面临继续羁押的可能。

  易律师称,他们考虑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服判,马赛的档案中将保留有罪的记录,他是党员,还面临党内处分,对其今后的发展会有很大影响。”

  律师无罪辩护未被采纳

  此前庭审,易胜华为马赛做无罪辩护。他认为该罪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捏造事实;散布虚假事实;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他称,马赛的行为连一条都构不上。马赛只是虚构了“亲手打开雪碧”的事实,目的是想掩盖与刘晓静的情人关系,并未捏造“雪碧本身含汞”这一关键事实。

  据悉,易律师的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法院认为,马赛出于何种动机,并不影响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

  昨日,易胜华说,虽然尚未确定是否上诉,他仍然坚持无罪辩护,“不想放弃任何努力”。(记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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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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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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