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警方最近抓到了一个盗窃团伙。5名嫌疑人被抓获时,其中有一名妇女已经身怀六甲,还用自己已经一岁多的孩子作为行窃“道具”。
吴女士在江宁淳化街道开了个小面馆。考虑到大厅迎来送往不安全,每收一笔钱她都会放到里面一个小房间,为了防止被偷,钱包旁边还有一个东西遮挡。2月23号中午,她发现钱包不见了,里面有1200元当天的营业款。吴女士立即想到了刚刚来店里的三个客人。因为在他们进店之前,钱包还在。不过点过面条后,这几人的举止非常奇怪。吴女士在外面下面条的时候,其中一名女子总是故意挡着吴女士,“我说,我衣服脏,有面粉,你站旁边去,她还是挡着我。”
想到这里,吴女士立即追了出去。其中一名男子因为怀抱婴儿行动不便,在附近被吴女士拦下。附近居民群起而上,将他扭送到派出所。
面对民警的审讯,男子自称姓刘,在团伙中只是负责打掩护。根据刘某交代,警方当天就将团伙中的其余四人抓住。团伙中三男两女是贵州老乡,其中一名女子梁某还怀有身孕。作案时他们有着明确的分工。孕妇梁某负责偷窃,另外的嫌疑人负责和老板娘搭讪,引开她的注意力。作案当天,他们在观察到受害人吴某将钱款放进小房间后,三人负责挡住吴某视线,孕妇梁某趁机溜进去盗窃。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孕妇梁某和刘某居然是一对夫妻。刘某抱着的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用来作案时掩护。也正是这个丈夫让自己怀有身孕的妻子去实施盗窃。昨天在江宁看守所,记者采访刘某,他说叫怀孕老婆偷东西的主意是别人给他出的:“他们说喊孕妇去偷,如果被人抓住了,不会打她,因为她怀孕了。警察抓住她了,也要放她的。”
警方介绍说,孕期妇女因涉嫌犯罪被逮捕,在法院没有判刑前,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这却让很多不法分子误解,孕妇可以脱罪。但其实,一般情况下,除了死刑,法院不会因为她们是孕妇而在量刑上有所照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过了哺乳期后,孕期被判刑的妇女将被收监。“目前,我们不会刑事拘留这个孕妇,但是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最后还是要到法院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办案民警介绍说。
(江公轩 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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