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不辞而别,汉阳沈先生蹲守48小时,终于堵住她。昨日,沈先生致电记者询问,花在“前女友”身上的1万余元能否要回?
2009年夏,40岁的沈先生通过汉阳一婚介所认识了离异的夏女士。他介绍,相识后夏女士不断向其索要钱物。“先是买手机、买衣服。”发展到后来,甚至生活用品、女儿的零食也让沈先生买。但每当沈先生问起何时结婚时,夏女士总推托,还更换了手机号。
2月8日,沈先生在夏女士所住小区不间断蹲守48小时,堵住了她。但夏已再婚,深感复合无望的沈先生,要求夏归还用在她身上的钱,遭拒。昨日记者联系上夏女士。她称,钱是他自愿花的,想讨要可持证据到法院。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利鹏 实习生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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