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管员可协助处理违法停车
4月1日起实行 协管员给违法停放车辆贴告知单后报交警处理
4月1日起,交通协管员将可以“协助”处罚违法停车行为。2008年6月,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北京市交管局曾正式下发通知,停止交通协管员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的工作。此次恢复“协助”处罚权力,势必会引发热议。交管部门上午强调,“绝无‘恢复’的意思,这是一种全新的协助执法方式。”
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在各条道路上发现违法停放的车辆后,协管员将分别填写《北京市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北京市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报告单》,并在车辆上粘贴《告知单》,随后拍照或摄像,以保留证据,并将《报告单》和图像视频资料报告交管部门,最终由交警审核,如确认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交管部门表示,此次协管员粘贴《告知单》和《报告单》的法律依据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四款,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规定,以及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关于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民警指导下承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和“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可以协助交通警察劝阻、告知并向交管部门报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为确保交通协管员规范履行职责,交管部门规定交通协管员发现机动车在道路上未按规定停放的,应当按照规范程序记录、告知、报告违法行为。(安然)
4月1日起全市严查乱停车
“临时停车”将首次遭遇处罚
4月1日起,市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严查违法停车。与以往最大的区别是,重点路段内的“临时停车”也纳入严管,希望通过“车停人不走”而避免处罚的司机也将难逃罚单。
据介绍,警方现已在重点地区及主要大街的违法停车突出地点,增设了“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对违法临时停车驾驶员在现场的,由民警直接实施处罚,对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一律采取非现场执法方式进行处理。
从4月1日开始的整治中,警方将对城区主要大街、环线道路、交通枢纽地区、繁华商业网点以及远郊区县的中心城区道路等处的停车秩序进行全面检查和整顿,严查因违法停车妨碍车辆行人通行、造成交通堵塞或因违法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
此次整顿行动主要包括:在车行道禁止停车路段违反规定停放或临时停车;违法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等停车;私自施划停车泊位、损坏便道桩、隔离护栏。
交管部门表示,通过整顿,警方力求达到以下目的:长安街延长线(四惠桥至首钢东门)、平安大街(花园桥至长虹桥)、前三门大街(东便门至西便门)、两广路(六里桥至双井桥),以及二、三、四环路辅路、远郊区县城镇主要大街违法停车现象明显减少;重点商业地区、商务地区、交通枢纽和交通场站以及次干路、支路违法停车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各交通支、大队将全员执法,路口执勤民警负责管控路口50米内区域违法停车行为,其他路面巡逻疏导民警将加强针对违法停车的查处。
在主要大街和违法停车高发的重点地区,警方将加强违法停车监测设备或电视监控等综合执法设备建设,充分利用摄录机和电视监控设备及时发现违法停车,对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的严重违法停车行为,迅速布警、严格查处,形成立体管控。
目前,警方已先期在140条主要道路增设28891米机非护栏、6299米便道护栏、297面禁止临时停车标志、2070根便道隔离桩,挤压违法停车的空间。在有条件的道路周边,设置停车位、安装诱导标志,方便群众合理合法安全停放车辆。(安然)
老旧小区占道停车费可优惠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上午介绍,从4月1日起,将重点开展对停车场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未建立管理制度或者服务不规范、工作人员和收费人员未佩戴明显标志、停车场内停车秩序混乱、将停车场挪作他用等相关行为的行政执法。对于违法停车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主要大街,逐一制定交通设施完善方案,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停车空间。
目前,中心六城区、十个远郊区,以及亦庄、西客站管委会正在对全市停车资源进行普查,尤其是居住区车位,将对机动车住户、车辆、规划和备案中的车位数等调查清楚。各区县考虑小区停车资源供给状况,对停车矛盾突出的小区,可在周边占道停车场划定部分区域,给予居民停车适当优惠。(赵莹莹 )
车场:任规定如何我生财有道!
4月1日起,京城三环以内的路面、路边停车费将涨为:首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每小时15元。此前,京城十余个重点区域的停车费已执行此标准。或许,从当前重点区域的停车状况,可以窥见新标准执行后京城停车的些许端倪。
车位紧张,停车管理员们各显神通,有的人私划停车区,有的人昼夜蹲守,还有人胡乱涨价、收钱不办事。涨价了?车主们各有妙招,你涨你的,我停我的。
私划停车区 不管贴条堵车
崇文门新世界商场西侧的东兴隆街仅部分区域规划了停车位。“左打轮,倒车,倒你的,停,回轮……好了,就这样吧。”停车管理员指挥车主,将车停在了非停车区。十余分钟后,交警来此贴条,非停车区内的车无一幸免。一位女车主见爱车被贴条,欲找停车管理员理论,可管理员早已不知去向。
按说路边停车应是侧方停车,每辆车停车入位。可车位紧张时,停车管理员把一个停车位一分为二,左边停你的车头,右边放他的车尾,俩车的后半截都在线外呢。如此一来,本就不宽的自行车道便被彻底堵死,行人、自行车不得不进入机动车道。
停车乱涨价 收钱不办事
金宝街东段并非重点区域。昨晚,李先生来到金宝街停车,“你停多长时间?”停车员问。“一个小时吧。”李先生说。“10块钱随便停,要是按小时算5块钱一小时。”“这都几点了还5块钱,哪儿规定的,白天我记得这停才两块。你计时吧。”说完李先生便转身离去。晚11时许,李先生去车内取东西时,停车管理员已不见了踪影。“这要是给他10块钱,这钱他还不白赚了。”
车主:商场“蹭车”停 小区临时停
家乐福、新世界等超市商场通常可凭购物小票获得一两个小时的免费停车。有网友说,可以找一些没开车的顾客把购物小票要来,去服务台领取相应的免费停车凭证。“能蹭一个小时算一个小时。”
“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不变。老旧小区一般都没有固定的停车位,多是有地就停。新小区有的有地下车位,比如新世界附近的都市馨园、新怡家园等。”有网友建议车主们寻找小区,商场周边的小区会将一些车位用于临时停车,价格比商场便宜。
市发改委:记牢收费标准
新规适用于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居住区和夜间停车收费标准不变,地铁沿线换乘停车保持每次2元不变。市发改委提醒市民,停车时确认进、出场时间,交费前需看清停车收费牌上标注的区域划分、计时单位和收费标准。收费人员超标准收费的,可拒绝支付超过标准的费用。(轩燕龙)
餐馆:垫付车费还不亏死了?
4月1日起,本市三环内非居住区停车费将大幅上涨,对于有车族来说,这可是笔不小的开支。“趁着还没涨价,得赶紧去商场把东西买了,要不算上停车费,这趟购物的成本可高了”,记者了解到,为了节省成本,一些精打细算的市民把原先4月以后的购物计划提前到了3月底。
市民:节省成本 提前“突击”逛商场
记者走访市区一些大商场发现,原先停车收费便宜、但没有购物优惠的商场,因为在这次价格调整中变化较大,令老顾客最为敏感。像长安、双安商场,目前的收费都是每小时2元,调整后将涨到每15分钟2元,每小时就是8元,相当于原来停4个小时。不少精打细算的顾客于是抢在涨价前的几天“突击”逛商场,这也令这些商场意外迎来购物小高潮。
商超:优惠不变 购物可免费停车
尽管停车收费上涨,不少商超“购物免费停车”的措施依然有效:家乐福超市购物50元凭小票免两小时停车费;当代商城购物500元免1小时;新世界百货地下停车场目前收费6元/小时,4月1日以后价格不变;蓝岛大厦当日购物300元,凭购物小票可享受免费停车3小时。
餐馆:没有车场 垫付车费很纠结
华天、翔达集团旗下的老字号餐馆,基本都在市内繁华区域,而且多数面临的尴尬是:没有自己的停车场,只能让客人占道停车,同样的问题还存在于簋街。可在占道停车涨价后,如果吃碗面10块钱,停车1小时也要10块钱,顾客可能就要考虑考虑是否合算了。
一家旁边有收费停车场的老字号,本来有“就餐凭小票免费停车”的措施,但面对即将到来的车费涨价,餐馆经理掂量了半天。他告诉记者,停车费原本都是餐馆替顾客垫付的,但如果涨得太厉害,比如顾客一餐只消费了30多元,停车就要交20元,那“我们要继续垫付,还不亏死了?”
车场:糊弄车主 交接期涨价收费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停车场在涨价到来之前,利用司机不明白收费区域、收费标准的情况,自己先提前涨价,“蒙一个算一个”。昨天,胡女士将车刚停到北海公园东门停车场,“1小时10元。”管理员“先声夺人”。可胡女士清楚地记得,自己前不久停了几次都是2元/小时。“已经涨价了,收费牌?没有,拿去改了。”管理员说。“不是4月1日以后才调整吗?”看胡女士挺“明白”,管理员最后按一小时两元收了费。
记者发现,一些有心计的车主从官方网站上下载了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和对应区域,“我准备搁在车上,看谁还敢糊弄我们多收费。”车主李先生说。(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