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想申请社会公益金,但警方称因无证据,不能为其出具“见义勇为”证明
●他说:女孩遇到小偷,我提醒帮她要回钱包,遭报复捅伤
●她说:天黑没看清楚谁帮我,生活受到很大影响
●火锅店服务员说:当时都在里面配菜,没看到小偷
●民警说:因无证据,不能对其是否见义勇为作出判断
3月20日凌晨,在成都金牛区为民路,26岁的邱付军被捅伤。
被刺伤前约半小时,邱说他曾协助一女孩,从歹徒手中抢回了被偷钱包。
他希望能得到“见义勇为”的证明,以领取社会公益金。出院后,他开始四方搜集证据,却发现这条路并不容易。
尴尬
做了好事反而像“贼”
前日下午3点,在金牛区沙湾路,华西都市报记者见到了邱付军。
他被捅伤的颈部还包着纱布,无法转动。“我现在每天都呆在家里,不敢轻易出门,生怕再次遭到报复。”他低声说,如今走在街上,眼睛会不自觉地到处看。本来做了好事,反而感觉自己像贼。
出事的地点,离他租的房子不远。因担心家人安全,出院后他就搬家了。
他回到事发前的火锅店找“人证”,但很多人的回答是“没看清怎么回事”。
他帮助过的女孩,常不接电话,只偶尔发条短信,不愿过多谈及当时的事。
他不愿把伤情告诉太多的人,因为很多亲戚、熟人对他做的好事不理解,反而劝他“以后少管点闲事!”
自述
我出面协助女孩抢回钱包
3月19日晚上到20日凌晨,究竟发生了什么?以下是邱付军的自述:
那天晚上11点过,我和老婆带着侄儿到为民路的一家牛杂火锅店吃饭。刚吃一会儿,一个男子走进来,在店里晃了起码10分钟,始终不坐下。
在我右前方,两个女孩子正在调佐料,其中一个女孩的包放在板凳上。那个男子站在板凳旁边,把衣服牵开,看上去是在衣服里掏东西。但我看到他把手往下伸进了板凳上的包包里,然后迅速走出了火锅店。
在我前方还坐了一桌人。其中一男子对那女孩说,“他偷了你的东西”。我也对她说,“你的东西可能掉了。”
她马上跑出去,我也跟着她跑出去。到了对面一条很黑的巷子,她抓住那小偷,两人发生了争执。本来小偷的手已放进包里准备摸刀,但看到我跟过去站在女孩身后,就没有动作。
女孩看到他把钱包夹在腋下,就一把抢过来。小偷一直瞪着我,指着我说,“小心点,以后不要多管闲事!”
回到火锅店,女孩清点了钱包,发现钱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