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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抱不满4岁儿子投河已受控制 救人协警获奖励

2011年04月12日 10:55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女子抱不满4岁儿子投河已受控制 救人协警获奖励
协警黄毅接过500元奖励金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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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家庭纠纷,嫁到璧山县的大足县妇女欧丽(化名),一气之下竟然抱着与前夫共同生育、抚养的不满4岁的儿子投河轻生,幸被过路协警和群众奋力救起(详见昨日重庆晚报第4版报道)。

  母亲抱子轻生的举动,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人们在谴责欧丽冲动的同时,也流露出丝丝同情之音———这场情与法的纠葛,又将何去何从?

  读者留言>>>

  对她惩罚还是宽恕?好纠结!

  毕业于政法大学、家住沙坪坝区天星桥的李敏燕,是一个3岁孩子的母亲。

  她说,她和爱人读完新闻后,内心都很矛盾。“按法理讲,母亲的疯狂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她毕竟也是冲动、糊涂之举,事后也悔不当初。”李敏燕说,何况,她还是一直抚养孩子成长的母亲,孩子也流露出想见妈妈的愿望,倘若对她依法惩治,不知会对两个家庭尤其是年幼孩子的心灵,造成多大的影响?但若不对类似行为予以相应惩罚,又难以达到法律警示教育的目的。因此,“是惩罚还是宽恕?好纠结!”

  无独有偶,不少读者均对事件的进展,以及这个“家庭”的命运极为关注。此外,读者们还对救人协警黄毅奋不顾身的义举赞不绝口。

  跟进采访>>>

  救人协警获奖,轻生母亲受控制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跟踪采访获悉:事件发生后,璧山县公安局对协警黄毅的义举进行了表扬通报,并给予500元慰问奖励。

  璧山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黄毅的义举既是他个人的荣誉,也是璧山警方抓队伍建设的成果。就在本月10日,当地又有一女子因感情问题轻生,另一协警孙成也是奋不顾身跳入河中,将她成功营救。“两位协勤队员的举动,既代表了警方的形象,也值得全体民警学习,理应表彰奖励!”

  此外,警方表示,鉴于欧丽目前情绪波动较大,仍在住院治疗,因此,警方出于人性化考虑,并未对她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观察控制,让她安心治疗,同时劝她放松心态、放下怨恨勇敢生活下去,多为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着想。此外,警方也在尽力协调化解欧丽与前夫一家的敌意和矛盾。(记者 朱昕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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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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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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