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贵州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笔试时间刚结束两天。当日晚上22:48,有网友在毕节论坛发帖称,该县事业单位招考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子女加5分,有失公平。
该帖子说,今年大方县4月17日的事业单位考试,吸引了数以百计的待岗青年,在招生简章中最令人关注的是内容中所涉及到的独生子女、一村一大和三支一扶加分政策,对于后两个加分优惠政策个人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对于独生子女的加分政策我认为有失公正。而且加分的分值是三项中最高的5分,根本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中的加分规定,就连国家公务员考试中也没独生子女加分这一项,而且这也不符合政府机关在选拔人才上所遵循的公平、公正原则。
帖子还说,这对其他考生很不公平,认为是否独生子女与个人能否胜任工作毫无关系,难道说不是独生子女就要差人一等?想问大方县人民政府这次招考的独生子女加分政策是根据国家哪条的法律法规来实施的。记者随后查看到《2011年大方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第七条第一款第三点规定“本县内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工作人员杨华。
他认为,这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综合有关规定制定的,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关心。
他说,政策依据是《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独生子女升学、劳动就业、农村安排宅基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女孩考生、二女结扎户的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和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第九条第一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其子女参加区内招工、招聘考试加20分;……”,所以在制定招考方案时,县委、县政府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在招考方案中制定了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的规定。(贵州都市报 记者 张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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