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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佣监管处灰色地带:就业无法可依 地下运作堪忧

2011年04月25日 11:07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会好好考虑的。”家住广州南湖的陈小姐在一家菲佣中介所里这么说。

  在广州,一些小区近两年开始有越来越多的菲佣出入,她们时常在幼儿园、学校门口接送孩子。比中国人微黑的皮肤、明显的马来人种五官,这些菲佣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出来。

  需求客观存在

  在陈小姐居住的小区,有不少欧美人士。他们来到中国工作的同时,还带了菲律宾保姆。当然,也有像陈小姐邻居托马斯那样,来到中国时并没有带菲佣,但因为找不到英文流利的中国保姆,无法沟通,而不得不到香港聘用菲佣的。

  在广州,越来越多的中国家庭也开始考虑聘请菲佣。和香港一样,广州菲佣的工资不算高得离谱,3000元到4000元就可以请到一位,加上中介公司的费用,大约5000元一个月就可以了。

  陈小姐请菲佣的目的很简单,在换过很多来自偏远地区的保姆之后,她希望找到一位更加专业的保姆。这样的保姆不会动辄请假,不会因为孩子吃饭太慢影响自己看电视而不耐烦,不会因为她要求加多一个菜、或者家里来客人增加了工作量而给主人脸色看,更不会随时摆出一副“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的模样。

  “听香港朋友介绍,菲佣做事敬业不挑剔。” 陈小姐说,虽说费用高一些,她心里还希望菲佣能够对孩子英文学习有帮助,就算是买一赠一多了位英文辅导老师。

  就业身份尴尬

  但这样的愿望并不容易实现。

  目前,广州所有家庭雇佣的菲佣都处于监管灰色地带。因为在现有的就业管理条例中,可以雇佣外国人的政策法规,只有1996年由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而这个文件只针对国家机关、政府以及单位雇佣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家庭雇佣、个人雇佣完全没有涉及。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管理局有关人士证实了这一点。

  这位人士说,目前适用于外国人就业管理的就是1996年的规定。“问题是,如果请菲佣,现有的法规没有包括个人雇佣外国人的情形。都是针对企业,所以国内雇佣菲佣基本都无法可依。”而这种情况则属于公安部门监管范围。

  当地劳动部门表示,如果在劳动监督的过程中发现这样的问题,他们就会提供给公安部门。

  像陈小姐邻居托马斯家的菲佣,就是以他公司培训老师的身份办理的签证。看上去合法,实际上利用了监管漏洞。

  地下运作堪忧

  因为缺少法律监管,广州中介的菲佣质量远远比不上香港,来源混杂,不少是说着口音怪异的菲律宾英语、未经专业培训的农家妇女。

  在香港,从事家政服务的菲佣是经过菲律宾相关协会组织认证的、有一定资质的。他们的专业操守由港菲两方相关协会和组织共同考评。因此,一位不敬业的菲佣可能无法再找到第二份工作;反之,一位糟糕挑剔的雇主也可能很难再聘请到菲佣。对双方的约束和管理,保障了这个市场和行业有效率、有标准地运转。

  在广州,虽然也有的家庭选择到香港请中介代为聘请,通过自己的“门道”带回广东。但是,从香港转到广州,雇主和菲佣的约束监督随之失效。而广州中介往往随便找个菲律宾妇女,并不一定是经过专业培训的菲佣,“滥竽充数”介绍给雇主。

  广东省政协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吕伟雄在两年前就开始调研外国人在广东非法入境、非法就业、非法居住的情况。

  吕伟雄认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出现了很多1996年《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未涉及的情况。没有正常渠道解决问题,造成非法用工,也使得国家无法进行有效管理,并造成税收漏洞。本报记者 邓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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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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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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