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自古以道德立国、立身、立命,几千年来讲究仁、义、礼、智、信,没想到了今天,在国人还来不及为举世瞩目的经济荣光邀杯庆祝时,行业暴利、食品安全、医疗安全、建筑安全等恶性事件却像一把把利刃,划出道道令人触目惊心的伤口。不久前,政府总理质问房地产商是否流有道德的血液,最近又痛斥“道德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楼倒倒、瘦肉精、550万天价医疗费……人们尚不能判定,一切是不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在追逐利润最大化成为共识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人的道德真的崩塌了吗?利益面前,道德的价值何在?如果说道德沦丧是发展过程的必然代价,但愿这个代价是短暂的。毕竟文化命脉的底线、法律的底线就在那里,抬起头来随时都能看见。
——编者按
【采访对象】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诚
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学博士孙守纪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翼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王晓毅
【讨论话题】古代商贾的道德观
道德为什么滑坡?
市场经济没有道德?
道德与规范
事件回放
食品安全事件
【染色馒头】2011年4月12日,上海华联等超市被指多年销售“染色馒头”。根据记者暗访,馒头的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将旧馒头贴上最新生产的日期、过期馒头回炉加工为“新馒头”、乱使用甜蜜素、山梨酸钾和防腐剂等现象。
【瘦肉精】继2009年2月,瘦肉精导致广州70人中毒事件后,2011年3月15日,沉寂一时的瘦肉精再现“遗毒”,双汇被曝收购“有毒”肉。瘦肉精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动物药品,将这类物质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从而降低成本,如果长期服用会诱发恶性肿瘤。
点评 从2004年安徽阜阳的空壳奶粉,到2008年河北的三聚氰胺毒奶粉,再到瘦肉精、毒蔬菜、毒大米、毒双汇、敌敌畏鱼干、敌敌畏泡菜、陈馅月饼……数不胜数的食品安全事件,不禁让人们发出这样的疑问“我们还能吃什么?”
房地产事件
【高价暴利楼盘】在某地产网站的调查中,北京第一豪宅霞公府售价超过10万元/平方米,而其此前拿地时的楼面价仅4145元/平方米。包括钓鱼台七号院、首创·禧瑞都、红玺台、银河湾、远洋万和城、上国阙、华远·九都汇、中海紫御公馆等豪宅项目也是同样低价拿地、高价卖房的情况。
【上海“楼倒倒”】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施工人员死亡。专家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几率微乎其微,楼房倒塌的原因可能是施工方偷工减料。
【无锡“楼薄薄”】2009年8月,无锡桐乡市居民沈汉良发现自家天花板湿了,原以为楼上住户徐建兴在搞装修。谁知,后经相关工程师测定徐家楼板才是“罪魁祸首”——楼板设计厚度12厘米,而徐家楼板厚度却只有7.9厘米。
点评 房地产暴利、接踵而来的楼房安全,成为不少居民共同的一块心病。今年初,温家宝总理在谈及控制房价时特别强调,房地产商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应该对社会尽到应有的责任,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试问:他们有吗?
医疗卫生事件
【人死还收费】49岁的吴喜英因胆管结石在南方医科大学广济医院接受手术,却不幸身亡。出院小结显示,宣布临床死亡时间为3月21日5时32分,而医院的住院费用表显示住院时间一直到3月23日。一个小手术,住院一个月、三次手术,天价医疗费是45万元,据家属查证,仅输液就达330多公斤。
【南京徐宝宝】2009年11月3日,婴儿徐宝宝因高烧、眼眶部肿胀等症状入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次日清晨5点多钟不治身亡。据婴儿家属反映,婴儿住院病情恶化时,家属几次向值班医生反映病情,由于医生打游戏、睡觉等原因,都未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由此导致了婴儿病情急剧恶化最终死亡。
点评 “医者父母心”的古训,似乎早随古人远去。医生本是崇高而神圣、极富人性的职业之一,医院也是最具人文关怀的场所。但令人遗憾,大大小小的医疗事故,居高不下的行业暴利,冷漠而不负责任的“职业疲劳”,时时敲击着国人疲惫不堪的神经。
古代商贾的道德观
孙守纪
中国传统商业道德源远流长。优秀传统商德作为其主体部分,主要讲究公平交易和诚信不欺,它渗透于中国古代商人的经营活动中。古代,对商人的约束主要靠一些非正式规则,如道德说教、亲情、血缘关系等来实现。其中,尤以儒家的“义利观”为代表。
先秦经典儒家“义以生利”和“以义制利”的思想,是儒家义利观的核心内容,由此所延伸出来的“见利思义”、“重义轻利”等思想便构成了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内容。并渐渐与商业公平交易等原则融会贯通,指导着古代商业活动。
如,在《论语·里仁》中,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的说法。大意即发财富贵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如果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宁可不要。此外,还有,“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以及荀子的“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等关于“义与利”的辩论,都成为古代商业活动遵循的无形法则。
儒家认为,品行高尚的人在个人利益面前,首先要考虑这种利益是否符合全社会公众的道德准则。
延伸阅读
“圣人之本”与“百行之源”
《易经》中说:利,就是义的完美体现。《管子·乘马》篇曰:“非诚贾不得食于贾”,指不诚实的商人不得以商为生。宋代周敦颐说“诚”是“圣人之本”与“百行之源”。诚信是商贾的人格追求与立业根本,处理与国家、同行、顾客、主人、佣工等关系的基本原则。记录清代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水窗春呓》一书中就指出,一些享有美誉的商贾与老店,“如扬州的戴春林,苏州之孙春阳,嘉善之吴鼎盛,京城之王麻子,杭州之张小泉……得名之始亦只循‘诚理’二字为之,遂食其报于一二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