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鸣县灵马镇那龙村5位奋勇抓贼的村民,获得“第五届广西见义勇为英雄群体”称号,并获得5万元奖金。不料,荣誉到来时村里却起了争议:有人认为,村民方某某当时并没有参与抓贼,却成为5位英雄之一,而将凶手制服的村民方可明却榜上无名。他们认为,荣誉应该颁给真正的英雄。
“是方某某在上报材料时做了手脚,把方可明换成了自己。”有村民说。5月3日,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表示,将介入调查。
4月29日,记者来到武鸣县灵马镇那龙村。村民方可明说,2009年1月10日晚7时,一名可疑男子潜入村里想作案,方经明和他共5名村民奋勇追赶,不料,对方向他们开了一枪,方经明被击中。后来,5人将凶手制服,方经明不幸牺牲(本报2009年1月13日曾作报道)。事发后,村里组织村民进行捐款,共筹得1万元善款,其中8000元给了方经明的妻子,余下2000元给了他。
方可明说,当初,灵马镇综治办让他写一份材料上报。他怕写不好,就请村里一名姓方的退休教师写,写好后委托方某某去交。他认为,方某某肯定是趁机在材料上做了手脚。
对此,方某某予以否认。他说,他拿着方老师写的材料去镇综治办,结果综治办工作人员认为写得太简单,而且只写了方经明一个人,没有写其他参加追捕的村民,让他回去重写一份。他只好回去重新写了一份有详细经过的材料上交。至于为什么没有提到方可明,他解释说:“方可明叫我不要把他名字写到材料里。”
对此,方可明感到很无奈。他说:“我根本没说过这种话,我并不在意有没有奖金,只希望能得到公平对待。”
据村民们介绍,事发时,他们听到枪声后立即循声跑过去,看到方可明已将陌生男子制服在地,没有看到方某某。直到事情惊动了全村人,老人、孩子都出来了,他们才看到方某某。对此,方某某予以否认。他说,他听到枪声后立即跑了出去,还协助方可明将可疑男子捆绑起来。
不少村民都很同情方可明,他们认为,方可明没有得到应得的荣誉。
2010年3月,方经明被武鸣县政府认定为见义勇为人员并表彰,同年,又被南宁市政府追授“邕城勇士”荣誉称号。这些荣誉只是追授给方经明个人,未涉及其他村民,大家都没有异议。今年3月,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方经明、方某某等5人“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荣誉称号,并给每人颁发1万元奖金。方某某从南宁领奖返回村里后,有不少村民对他是否有资格领奖提出质疑。其他3名获奖者和方经明的妻子向方某某建议,每人从奖金里拿出2000元交给方可明,也遭到方某某拒绝。他坚称,自己也是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没有义务把奖金分给别人。
5月3日,记者将这一情况向基金会反映。基金会副理事长古忠诚介绍,见义勇为英雄的产生经过了网络、手机短信投票和公示等环节,当时的评选材料里的确没有提到方可明,但之前一直没有人反映这个问题。
古忠诚表示,他们会针对这一问题展开调查,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他说,一定会查清事实,不能让见义勇为的英雄和村民们心寒。 (南国早报 罗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