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走访城区部分饭店发现,用餐高峰期,一些饭店的保安经常使用锥形警示牌“占位子”。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让到饭店用餐的食客享受免费停车的“便利”。对此,律师表示,普通车主遭遇此类纠纷,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并要求查处,遭遇其他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也可向公安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寻车位却遭遇“霸位阿叔”
前日上午11时50分,市民刘先生开车前往韶山南路香樟路口附近办事。当他准备将自己的小车停放到韶山路旁一公共停车区域时,却发现这一区域被放置了红白相间的锥形警示标志。
“一个50来岁的男人立马跑到我车子旁边,问我是不是吃饭的。我说不是。”刘先生说,这个“阿叔”阻止自己停车,说自己是旁边饭店的,“这些停车位现在不让停放”。
前日中午12时50分,记者开车来到了这家酒店门前。在临近韶山路一侧的空隙,还有一处车位,但已被锥形标志占据。记者试图将车接近这一空地,一个戴草帽的男子随即上前询问。在获悉记者并非该店食客后,男子同样表示“这里不能停车”。
城管:免费车位不允许“霸位”
男子身上挂有一张“良友水鱼城NO.21”的工作牌,“我们老板花钱买了门口的车位,我每天11点到13点、17点到19点在这里执勤,除非在酒店吃饭,否则不准停靠”。
记者随后与该辖区交警部门联系,交警部门表示,正规停车位都会划定停车线,并配有“P”字交通标识牌,如果没有划线,任何车辆都不允许违规停靠。
而城管部门则表示,如果是公共的免费停车位,大家使用时要遵守公德。城管队员在巡逻时,发现“霸位”行为,将进行劝导、纠正。
[记者调查]
用餐高峰酒店门口保安占位成“惯例”
昨日上午11时,记者驾车来到韶山北路窑岭附近,在多家酒店、饭店门口进行暗访。
上午11时05分,窑岭汇富酒店,一名保安正站在酒店大门口执勤,门前部分空余车位都被放置了“专用车位”的指示牌,记者在停车时,也有保安询问是不是酒店的客人。一名酒店值班负责人解释说,当天有大客车将要停靠,因此预留空间倒车,“酒店不存在派保安占位的行为,相反,还有车位供其他非酒店客户停车”。
上午11时10分,在窑岭“江洋海鲜”门口,记者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一名保安说,饭店在用餐高峰期到来之前占位置是惯例。
[律师说法]
车主遇此纠纷,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公共区域属公共资源,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障碍;如果是公共停车泊位,就不应被授权个别单位或个人控制或限制公众车辆停放。普通车主遭遇此类纠纷,可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并要求查处,遭遇其他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也可向公安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潇湘晨报 龙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