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的晚上,一位父亲把一辆黑色的本田车交给只有14岁的女儿,让她在中山路上行驶。这种行为,是慈爱的爸爸满足了女儿儿童节的愿望?还是糊涂的父亲全然不顾自己和女儿的生命安全?
初三小女生爱开车
一位溺爱孩子的父亲,一个刚满14岁的女儿。6月1日儿童节这天的22时30分,在和平区中山路三经街路口,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平一大队的民警正在这里进行交通整治。一位接刚补完课女儿回家的父亲答应了女儿“儿童节,我想要开一会儿车”的请求,将车辆交给了上初中三年级的女儿驾驶,结果开出没多远,就被执勤交警拦下……
当日23时30分,在交警和平一大队的业务室内,记者见到了这对父女。14岁的小女生正坐在椅子上,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他的父亲正在接受交警的调查。
“我真知道错了!我的孩子今年上初三,每天学习到很晚,天天还有补课。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晚上她还有课要上。22时我去接她回家的路上,她对我说想要开一下车,由于她还未到法定年龄,因此并没有取得驾驶资格,但我看孩子平时太累了,就答应了。”孩子父亲一脸诚恳地说。
据介绍,这名叫“小曼”(化名)的14岁女孩平时对驾驶机动车特别感兴趣,并曾经在驾驶学校学习过。就是因为没到18周岁法定年龄,因此没法取得驾驶资格。“孩子的学习任务太繁重了,我就是想在儿童节这天让她放松一下。我的女儿学习很好,还有20多天就要参加中考了,我想让她高兴高兴。”孩子的父亲说。他们家在外地,来沈做生意已经有20多年了。“唉,女儿只开过了一个交通岗,就被警察拦住了,实际距离还不到两公里。我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小曼的父亲很懊悔。
遇着警察急忙换座
在小曼的身份证上记者看到,小曼是1996年年末出生的,今年14岁半,此时她坐在椅子上有些紧张。一位民警不住地安慰她:“没有什么事,你别害怕,一会儿办完手续,就让你们回家!”交警和平一大队的民警张震和陈冲介绍,当时他们正在进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整治,“一辆黑色的本田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过来,当这辆车看到前方有民警进行检查时,驾驶座位上的一个女孩急忙停车和坐在副驾驶上的一名中年男子换座位,被我们发现后拦截下来。在将两人带到执勤岗亭后,两人承认了是父亲把车交给并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的女儿开的事实。”记者在小曼所写出的事实经过材料上看到:“当晚父亲接我回家,路上我主动说想要开一段车,随后我开车沿中山路由西向东走,开到中山路三经街时遇到了警察……”
父亲被罚款2000元
得知小曼第二天早上7点还要上学,办案交警们都加快了办理各项手续的时间,可是由于相关材料复杂,等到全部办理完毕并且两人在法律文书上签了字,已经是2日的1点多了。
“由于小曼的父亲明知小曼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而将车辆交给小曼驾驶,因此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车辆’的规定,因此对小曼的父亲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另外由于小曼无证驾驶,应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但小曼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按照相关法律对小曼的行政拘留不予执行。”交警和平一大队的办案民警许志刚告诉记者。(记者 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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