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在南宁市民歌湖广场,鹿先生因跳舞场地问题与前来处理的广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左脸颊被对方挥拳打出一道口子。经南湖派出所调解,打人者向鹿先生道歉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
当晚11时许,记者在南湖派出所看到,鹿先生左眼圈淤青,脸颊有一道长约4厘米的伤口,暗红色的血从脸上流到胸前,衣服上血迹斑斑。一名30多岁的白衣男子和黑衣女子站在他身边,3人争辩激烈。民警在一旁不时插话劝解。
“就是他打的人,我的头现在还晕乎乎的。”鹿先生说,白衣男子出手伤人后拒不认错,到了派出所仍未向他道歉。鹿是哈尔滨人,今年59岁,因儿子在南宁工作,他每年来南宁待上一段时间,顺便带带孙子。
鹿先生称,当晚10时许,他和十几名市民在民歌湖广场现代艺术酒吧街前的空地上跳舞时,来了两个保安,要求他们调低音量,他们照做后保安就离开了。没过多久,来了两男一女,3人自称是“广场管理人员”,将他们的音箱移开后,让跳舞的市民去旁边跳舞,“这是我们的商业用地,你们去旁边跳”。
鹿先生说,对方将他们“赶”到一块宽仅四五米的地方,双方就此发生争执。
市民王女士说,她要求对方出示相关文件,白衣男子就大声辱骂她,鹿先生看不惯上前指责男子,“用手推了他一下”。对方一拳打到鹿先生的左脸颊,血流满面。有人报警后,双方被民警带到南湖派出所。
黑衣女子表示,她姓黄,是南宁水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科的主管,负责民歌湖广场的保洁、管理等工作。当晚,她接到附近居民的投诉称,在广场跳舞的市民噪音扰民。她立即和同事孙先生(白衣男子)前去处理,发现鹿先生等人跳舞的地方是广场的主要通道和出入口,便要求他们转移地点。在与跳舞的市民交涉时,鹿先生讲话比较激动,推了孙先生一把,后者当即还击一拳,将鹿先生的脸打破。
黄女士说,并非不允许市民在广场跳舞,但要服从管理。黄承认当晚是工作人员措辞不当,导致市民误解并发生冲突。在派出所里,孙先生已向鹿先生道歉。随后,孙先生将鹿先生带到附近医院缝合伤口,双方离开。
6月7日上午,鹿先生说,派出所将会继续组织双方调解,他打算先对伤情做司法鉴定。孙先生则表示,伤人不对,已经对鹿先生道歉,并尽量满足他的合理要求。 (南国早报 赵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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