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晚,大广高速泰和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吉安高速路政支队二大队所辖的排障施救队在救援时引发火灾,出事货车车头和车内部分货物被焚毁,事后,车主付某找二大队讨说法,被告知,施救队员张某为假冒。
6月8日晚11时左右,车牌号为赣CB0113货车在途径大广高速泰和境内2929KM公桩处发生追尾事故,造成1死2伤,赣CB0113货车坠入高速公路排水渠中,车辆严重受损。
6月10日,在卸出部分货物后,高速排障施救队开始对车辆进行起重吊装。据付某介绍,当时排障队现场负责人张某开出价格为18000元的施救费用,在付某答应了施救队开出的价格后,排障施救队开始施救。
不料,在施救中,由于操作不当引发火灾,出事车头和车内部分货物被焚毁。据车主介绍,火灾引发损失达200多万元。事后,车主找吉安高速路政支队二大队要解释,被告知,施救队张某为假冒,与路政没有关系。
付某称,因指明原因为人为失火,保险公司也拒绝赔偿。
6月11日,吉安高速路政支队二大队施救队把焚烧后车辆残骸拖往修车厂,但是没有收取救援费用,由于事发后找不到施救队负责人张某,6月13日,车主遂以假冒施救队敲诈勒索之名向万安县公安局报案。
和车主付某从吉安高速路政支队二大队得到的解释不同,6月14日,记者致电该支队二大队副支队长黄某时被告知,张某是施救队工作人员,二大队纪检室已经进行调查,将适时向媒体通报相关情况。(记者 秦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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