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山东)济宁市金乡县兴隆镇西陈村村委为还清修路欠的材料费,向村民陈瑞东借了1万元钱。十年后借据在陈瑞东手里成了一张白纸。面对这样的“欠债人”陈瑞东不敢打官司。22日,记者在西陈村调查发现,该村类似的“债主”竟有25位。
22日,记者见到了陈瑞东,他从兜里拿出一张皱皱巴巴的字条。“代借到陈瑞东现金7917元,借款单位西陈村委,借款人陈瑞丰。”陈瑞东说,十年前,他经常外出打工,家里的经济条件还算不错。2001年12月份的一天,原村支书、村主任、村委员和会计来到他家里,称村里因修路欠了外债,现在催得急,代表村委需要向陈瑞东借1万元钱,承诺月息一分,第二年还清。当晚,陈瑞东就把现金给了村委会,村会计陈瑞丰还代表村委给陈瑞东打了借条。2004年,西陈村村委还了陈瑞东2083元,但他并没收到现金,而是充当了两年的农业税。村委又给陈瑞东重新打了一张7917元的欠条,从此再无音讯。
“每年都到村里要,每次都说没钱。”陈瑞东说,村委承认欠他的钱,但是村里没有钱所以无力支付。陈瑞东说,十年了,他只想要回自己的本金。
随后,记者见到了在借据上签字的西陈村会计陈瑞丰,他介绍说,村委的确向陈瑞东借了钱,十年前在农村还实行三提五统的农业税,原本想用第二年的返还税款还钱,没想到由于政策改变,农业税全部交给镇里,村里唯一的收入来源也因此断了。几年后,政策再一次改革,取消了农业税,村委更无力支付。
记者在陈瑞丰家里看到了一份金乡县农村三资资产摸底表,上面显示西陈村村委自2003年以来,共有25名债主,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陈瑞东也在其中。陈瑞丰说,这些欠款全部用在村里建设上了。因无力偿还,所有债主的处境都和陈瑞东一样。
接着,记者采访了兴隆镇西陈村村支书陈宏伟,他告诉自己,这些钱全都用于村建设,欠款成了历史问题,农业税取消后,村里就没了收入,所以无力偿还。2010年12月份,金乡县政府在对农村资产进行摸底时,就把这些情况上报给了县里。
兴隆乡乡党委书记刘明亮告诉记者,已经有村民向他反映了这件事,但具体情况不是太清楚。刘明亮书记说:“情况查清后,我们会给村民一个负责任的答复。”(记者 岳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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