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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为救人连闯红灯忧被罚 交警提倡报警救人

2011年06月27日 10:45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天做了件好事,可心里突突的,总怕明天出现麻烦……”6月26日,本报市民记者安任威给记者打来电话。

  据安师傅介绍,昨日13时许,他在沙岭等活儿。突然一个面包车在他面前停下了。车上下来两个人,一个年长、一个年轻,两者以叔侄相称。“叔叔”的头上还流着血。侄子说,“叔叔骑摩托车在法哈牛摔了,大哥行行好把我们送去最近的医院吧!”

  安师傅听后二话没说,打着双闪,一路“飞奔”就把这叔侄俩送往了沈阳市第八人民医院,送到后连钱都没收。“我当时没多想,就想着赶紧救人。可问题是我现在想想有些担心了。这十多分钟闯了无数红灯,要是在交警部门留下了违章记录,我该怎么办?”……

  “多亏了这位的哥。我叔叔目前的伤情很平稳。你说这么好心的人,如果交警部门需要什么证明,我们愿意作证!”侄子小杜告诉记者。

  对此,记者咨询了相关交管部门。据介绍,“救人”是好事,交警部门提倡。但是安师傅的方法不对,“闯红灯”特别容易造成二次危险,这是交通法规所不提倡的。“安师傅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马上给22820122或者110打电话。由警车护送伤者去医院救治。”

  “以前就曾经发生过类似事件。在对处罚的出租车司机的行政复议中,交警部门需要‘做好事’的出租车司机提供以下证据证明该类似事件的性质,包括:‘伤者的联络方式;事情经过的证明(内容要求包含伤者的上、下车时间,以及伤者的签名);救治伤者的医院大夫签字,用于对该事件的证明。’……”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的接线员就此问题回答记者。(记者 陈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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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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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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