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一男子饮酒后驾驶自家轿车,带着妻子、朋友去县城,途中发生车祸,妻子、朋友溺水身亡。
近日,该县检察院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进行审查起诉。
据了解,今年4月16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周某驾驶自家轿车,带着妻子李某、朋友马某去涡阳县城办事。由于事情办得很顺,周某心中高兴便喝了不少酒。酒后,周某不听他人劝告,驾车从牌坊镇向涡阳县城行驶。
当行至涡阳至新兴镇刘店矿段路北100米左右时,为避让车辆,周某措施不当撞到路边石头上,车子当即翻到河里。伤痕累累的周某拼命从河里爬上来后,发现妻子和朋友已溺水身亡。
案发后,涡阳县公安交警大队及时对周某进行血液检测,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认定属醉驾(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的为醉驾),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江淮晨报 徐子勤 樊军龙 郝琳 孟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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