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想告婚介所又怕牵连母亲
29岁的的郑小姐在银行工作,没有对象,她自己并不着急,可她妈妈却不这样想,还背着女儿到婚介所替她征婚。结果弄巧成拙,在第一次相亲时,母女两就大吵起来。最让郑小姐头疼的是,她的个人资料至今还留在婚介所里,她十分担心资料被泄露,很想通过打官司要回她的个人资料和会费,但又担心牵连到母亲。
开端 妈妈背着女儿找婚介
今年1月的一天,张女士在翠湖公园转悠,一名男子递过来一张传单,张女士一看,是一张婚介所的传单。想着自己家里还有个“奔三”的女儿,张女士仔细看完这份传单后,决定打电话过去咨询咨询。
传单上的婚介所叫“一见钟情”(化名),接电话的是婚介所的老板李先生。两人在电话里沟通后,李先生让张女士介绍她女儿的情况。
张女士这样介绍自己的女儿:年龄29岁、身高1米62左右、昆明人、在银行工作,有车有房,条件优越,尊老爱幼,善解人意……李先生在电话里说:“一定可以给你女儿介绍一个条件好的对象。”
李先生一番赞美后,自我介绍起来:“我是个海归,在国外研究婚姻中介,回国就是想在婚恋事业上有所作为,为有情人找到自己的眷属出一份力量。”
张女士听了李先生的溢美之词后,决定先到婚介所为女儿填写会员表。1月17日,张女士来到“一见钟情婚介所”,替女儿填写了会员表。
按照婚介所的要求,张女士背着女儿,把女儿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交给了李先生。
在填表前,张女士忐忑地问:“我女儿相当反感通过婚介相亲,如果她知道了,咋个整呢?”
李先生说:“这个没关系,很好解决的,到时候就说是朋友介绍的。”
张女士觉得是个好主意,就填了表。张女士所做的这一切,她女儿都不知情。张女士填了表后,婚介所三天两头地打电话催她去交会费。
2月10日,张女士决定到婚介所交钱,只有交了钱,她女儿才能成为正式会员。当天上午,张女士拉上老伴郑先生陪她到婚介所交钱。张女士夫妇到了婚介所,决定为女儿申请中级服务,交了1498元的会费。
李先生给她开的收据上注明:“付中级服务费,不限人次、不限层次、服务到领到结婚证为止。”
进展 相亲会成了斗气会
郑小姐很忙,常常到州市出差。5月2日,张女士终于等到了好消息,李先生为她女儿找到一个条件不错的相亲对象。
张女士和女儿商量:“今晚你陪我和你爸爸去一个朋友家玩。”当晚,张女士一家3口来到新月花园小区一套住房里(房子是婚介所租的)。
张女士一家在屋里坐了一会,李先生带着另一路人(相亲的男方)来了,并说:“你们先聊着,我家的门没关,我回家关门。”
李先生走后,郑小姐显得很不自在。男方的父亲主动打破尴尬说:“我们是从婚介所看到你的资料,觉得你很不错……”
郑小姐一听“婚介”两个字,当即就和母亲争吵起来。
张女士气急中扇了女儿一耳光,这种情形让男方难以再待下去,没说一句话就走了。相亲会不欢而散,母女俩在回家的路上还在争吵不休,郑小姐还昏了过去。
争执 婚介拒绝归还资料
经过相亲大战之后,郑小姐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婚介所要回资料和入会费。但李先生说,已经为她提供了服务,按照行业规定就不能再返还会费,资料也不能退。
张女士和郑小姐后来又去过几次婚介所,铁了心地要把自己的资料要回来。郑小姐说:“婚介所随便泄露了我的资料怎么办?别人拿着我的信息去办信用卡恶意透支怎么办?”但几次讨要都无果,有一次郑小姐甚至报了警,但仍然没有结果。
最终,李先生愿意妥协,答应可以退还资料,前提是郑小姐必须写一份保证书,说明是她母亲张女士违约在先,并保证资料外泄后与婚介所无关;不退会费。可郑小姐不愿让步,她说:“钱和资料都必须退还给我,而且还要保证我的资料不泄露。”
两难 担心打官司牵连妈妈
经过与婚介所数次的协商无果,张女士也后悔了。她跟女儿好好谈过,实在协商不好就算了,也不要再找婚介所,以后不再用这样的方式帮女儿找对象。但郑小姐不想就这么罢休,她觉得自己完全就是“被相亲”了,还落得个资料可能外泄的结果,所以准备走法律程序向婚介所讨要说法。
郑小姐说:“所有的资料是妈妈背着我拿到婚介所的,婚介所没有尽到相应的职责,在没有我的书面委托下,居然就对外泄露了我的资料,婚介所的行为,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
但是另一个尴尬摆在她的面前,如果要告婚介所,母亲有可能被牵连。就像妈妈说的那样:“我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为你操心,为你好,最后你还要告我。”如果自己真的把妈妈当了被告,张女士是难以接受的。
昨天,记者多次联系“一见钟情婚介所”的李先生,刚一拨通,对方就挂断了电话,后来,记者多次拨打,对方始终不接通电话。 (柏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