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区管委会14日下午通报,11日凌晨发生的大亚湾石化区中海油惠州炼油分公司火灾,由于当晚突降强降雨,导致雨水沟内部分消防水随雨水溢流出厂,流入泄洪道并造成泄洪道污染。经过7月13日23时监测,岩前河(泄洪渠)水质已经恢复正常。事故没有造成海洋污染。
11日4时10分,中海炼油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分公司发生火灾,明火在当天上午9时前扑灭。18时许,消防车开始陆续撤离现场,大亚湾管委会称险情已排除,事故中无人员伤亡、无油品外溢。
当天下午,事故现场断断续续下起阵雨。管委会称,当日18时30分和23时现场又突降两场暴雨,降雨量分别达到10毫米和40毫米,雨水连同雨水沟内的消防废水外溢,流入岩前河(泄洪道)造成岩前河(泄洪道)轻度污染,少量小鱼死亡。
管委会称,事故发生后,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在岩前河(泄洪道)中间修筑了三道活性炭吸附坝,对流入河道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处理。经过7月13日23时监测,岩前河(泄洪渠)水质已经恢复正常,本次事故没有造成海洋污染。
同时,为防止厂区内泄漏的物料、消防水和雨水泄漏至外环境,从7月12日晚开始,当地政府已组织企业连夜采取措施,使用槽罐车将事故应急池中存放的消防废水和雨水转运至大亚湾清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记者赖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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