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协议,杨女士忍不住哭起来。
-喻杨其人
乐于助人,做过残奥会志愿者
对女儿遭遇如此不幸,喻志伟悲痛至极。他告诉记者,女儿喻杨在上学时是个好学生,参加工作后,对工作认真负责。平时,孩子乐于助人 、心地善良,曾做过残奥会的志愿者。他说 ,捐献器官 ,这既是她的愿望,也是全家人的愿望。
省下午饭钱捐给乞讨者
“我女儿喻杨上学期间学习很好,学习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父亲喻志伟告诉记者,自己有三个孩子,女儿排行老二,他带着家人孩子在即墨打工六七年了。喻杨的小学、初中是在老家上的。2005年,喻杨来到即墨,随后在即墨第一职业中专上学,她学习刻苦,每年都拿三好学生奖状。
“孩子做事认真,出色的工作经常受到领导赞许。”喻志伟说,喻杨毕业后在即墨一家超市上班,从事收银员工作,每天都将收到的现金仔细整理好交给财务,没有出现过差错。
“孩子心地善良,平时很乐于助人,还乐善好施。”喻志伟说,喻杨走到街上看到乞讨者,往往会掏出兜里的钱递给对方。她还十分尊重父母,下班后总是抢着帮父母干家务活,不让父母担心。“真没想到,这么好的孩子,出了这样的不幸事情……”喻志伟哽咽着说。
“这个孩子真是太有爱心了,他们家的家庭条件也不是特别好,但她一直想着救济别人。”采访时,喻杨的一位亲属告诉记者,喻杨在读中专时,看到街上的乞讨者可怜,她都不吃午饭,然后把午饭钱省下来给乞讨者,让他们买饭吃。“孩子的这份爱心,让我们心里很不是滋味。”孩子的家属说。
另外,据父亲喻志伟回忆,2008年,女儿刚刚毕业不久,就赶上了奥运会 、残奥会,“孩子有一份心,一份愿意帮助别人的心。”喻志伟说,那年女儿加入了残奥会志愿者团队,成为了一名志愿者,“干起活来很卖力。”喻志伟说,后来她从女儿的一些照片中看到,女儿站在烈日下,皮肤晒得黝黑,“心里很疼女儿,可想到她在为残奥会服务,为需要的人服务,心里也甜丝丝的。”喻志伟告诉记者。
救助他人是孩子的愿望
“看到孩子身体器官都很好,为了能给别人第二次生命,也为了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决定将所有器官捐献。”喻志伟感慨地告诉记者。
喻志伟说,通过红十字会将器官捐给需要的人们,给其他急需的人们带来新的希望。眼睛失明的,可以通过捐献眼角膜给他人带来光明 ;其他脏器受损的,都可以通过喻杨的器官获得新生……他说,喻杨的器官,能帮助不少人获得生命。“女儿在生命最后一刻,希望能帮助他人延续生命,这既是她的愿望,也是我们全家人的愿望。”喻志伟哽咽着说。
最后喻志伟说,没想到喻杨的事情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他们一家人只是想做一点对社会有益的事,没有其他想法。
连线烟台
需呼吸机支撑,医院未放弃
喻杨的病情怎么样了?7月16日下午,记者从烟台毓璜顶医院了解到,喻杨被送到医院后,接着就转入了ICU 。
“病人仍处于昏迷状态,但眼睛还有些微微张开着,真的很难相信这个女孩与死神离得那么近。”医生介绍说。因为不能自主呼吸,喻杨的喉部还用着呼吸机,呼吸机里传出有规律的响声,医护人员在对她进行重点看护。
对于喻杨的伤势,记者了解到,经过诊断,喻杨胸椎等全身多处骨折,重度昏迷,其中头部尤为严重,为颅骨骨折。另外,记者了解到,在呼吸机的支撑下,喻杨的生命体征还相对比较稳定,而且医院也一直在对她做进一步治疗,并没有放弃。
-感动
市民祈福,祝喻杨能好起来
采访中,不少人对喻杨一家所做的决定既感动又钦佩,希望喻杨能尽快好起来。
“看着这家人的举动,我们被深深地感动了。”7月15日晚,在即墨市人民医院,来医院看望病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得知喻杨要捐献器官后,她和家人都非常佩服喻杨一家人,觉得喻杨的父母十分坚强,“自己的女儿在最痛苦的时候,他们想着的是别人,刚才看到喻杨的妈妈偷偷落泪,我心里感到特别难过,因为我的女儿也和喻杨差不多大。”
张女士说,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换谁都会思考一下,这个决定太需要勇气了,她向喻杨一家表示敬意。采访中,张女士说,她最大的愿望是喻杨能够尽快好起来。
“为这个坚强的女孩祈福,希望她能尽快好起来。”市民孙先生说,刚才他听到很多人议论,这个女孩极有可能成为青岛第一个病危器官捐献者,但是在他心目中想得最多的是祈祷,希望能够出现奇迹,喻杨病情好转,这是他的心愿也是他的祝福。
-红十字会
病危捐献她是岛城第一人
“喻杨是在病危时捐献器官的,这在青岛还是第一例。”青岛市红十字会“三捐献”项目办公室的张少芹告诉记者,截至目前,青岛已有2000多人签署了捐献协议,大部分市民都是在自己健康时签订协议的。
“签协议的2000余人当中,已经有200人捐献了遗体。”张少芹告诉记者,在病危的时候签署捐献协议,将自己的器官献出,为公益事业尽一份力,为挽救别人的生命尽一份力,这是一种大爱的表现,是文明的体现,“在病危期间,选择这种方式,在青岛她是第一人。”张少芹说,喻杨选择这种大爱的方式令人敬佩,由于病重,她还有可能成为青岛捐献器官的第一人,“但是,我们并不希望她真的就离去捐献器官,我们希望出现奇迹,希望她的生命被挽救回来。”张少芹说。
据张少芹介绍,7月15日上午,他们首先接到了喻杨的父亲喻志伟打来的电话,表示希望捐献女儿的器官,“ 我们了解了一下,喻杨处在病危状况下,这种捐献在青岛还是第一例。”张少芹说,接着他们向市红十字会领导以及市卫生局进行了反映,“因为器官捐献一直是由省红十字会统一来处理的,我们接着向省红十字会进行了汇报。”张少芹说,省红十字会接到电话后,立即召集相关专家从济南赶往青岛。
“并不是每个人捐献器官都能接受,接到电话后我们首先进行了电话评估,对捐献者有了初步的了解。”省红十字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初步确定后,他们立即邀请专家赶往即墨对捐献者进行现场论证。“来到青岛已经是晚上9点了,我们的专家立即向医院大夫了解捐献者的病情以及其他情况,同时还与她的家属进行沟通,向他们讲明捐献器官的相关政策。”这位工作人员说,在当晚10时许,双方签署了捐献协议。
事后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山东省目前已经有五人成功捐献器官,挽救了12人的生命。另外,据其介绍,山东器官捐献走在了全国前列,目前山东捐献遗体的已有近300人,他们乐于奉献的精神赢得了尊重。
另据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需要做移植手术的患者很多,而实际上只有极少数的患者能够进行手术。“人体器官来源有限,而需求量又大,无法满足所有患者的需求。”这位工作人员说。
律师
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
16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方恒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张律师介绍说,在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用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链接
获捐献的患者还不到1%
“青岛地区至少有1000个患者等待肝脏移植。平均下来我每天都要接待两个需要做肝脏移植的患者。”据青医附院肝胆外科主任吴力群介绍,“其实,还有相当一部分需要移植的患者。总体来说,能够获得合适供体的患者不足1%。”
据吴力群介绍,“因为器官移植还涉及到配型的问题,即使有了捐献者,如果配型不合适的话也不适合移植。我接诊的一个晚期肝硬化的病人,已经等了三年了,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器官进行移植,现在还在等。很多患者都在等待的过程中不幸去世了(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记者 刘鑫 徐新东 刘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