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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恋”遭子女反对 老妇持胞妹身份证结婚

2011年07月18日 15:31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十五年前,由于“黄昏恋”遭到子女强烈反对,65岁的余奶奶不得已用妹妹的身份证与牛爷爷登记结婚。2010年年初牛爷爷去世,为其遗留的一套房产,余奶奶和牛爷爷的6个子女闹上了法庭。日前,西青法院审理认定,由于结婚证上的信息资料不是余奶奶,故其与牛爷爷实为“同居关系”,不能享有该房产的继承权。

  原告余奶奶今年已经80岁了,她1996年从外地来到天津,经人介绍与本地人牛爷爷相识并准备结婚。但由于遭到子女强烈反对,余奶奶所有的有效证件都被扣住,无奈之下,她拿来与之相貌极其相似的同胞妹妹的身份证和牛爷爷登记结婚。当然,结婚证上写的也是余奶奶妹妹的身份证号。

  2010年年初,牛爷爷因病逝世。由于其生前购买了一套坐落本市西青的住房,针对这套房屋如何继承分割的问题,余奶奶和牛爷爷的6名子女争执不下,最终闹上法庭,余奶奶诉请法院对牛爷爷名下这套住房予以分割。庭审中,牛爷爷的子女们认为,余奶奶和牛爷爷并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其不是《继承法》所规定的继承人,因此不能参与遗产的继承和分配。

  法院经审理查明,牛爷爷该套住房于1999年购买,约50平方米,当时花费8万元。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告以其同胞妹妹名义与诸被告之父领取结婚证,故原告与诸被告之父不是合法夫妻,只是同居关系,其没有法定继承权。考虑到原告与诸被告之父共同生活十余年,尽到扶养义务,故据房屋价值综合判断,各被告每人给付原告7000元为宜。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讼争房产由六被告每人继承六分之一,六被告每人给付原告7000元。(通讯员管收年记者解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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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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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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