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7月19日(记者 何蒋勇)一小偷偷人家左边裤袋的手机没偷成,就装作没事一般坦然走开,但对方右边裤袋的几十块钱却离奇消失。百口莫辩之下,小偷拿自己的钱和衣服鞋子“抵罪”,但还是难逃法律制裁。
小偷瞄上“猎物”
包某今年30出头,老家在安徽,到宁波游手好闲多年。
2009年的时候因为偷东西被北仑公安行政拘留十日。但他没悔改,仍是想着法子搞些小偷小摸。
今年5月9日凌晨三时多,包某来到海曙区新园路上的一个网吧,瞎逛了一圈后看到一个小青年因为通宵上网体力不支竟然靠在椅子上睡着了。包某心中大喜,蹑手蹑脚走到小青年身边,看到对方左边裤袋里露出一根耳机线。包某猜测这根耳机线底部连着的是一部手机,于是他在小青年左侧的位子上坐下,借着显示器做掩护。
没想到小青年的裤袋很深,裤子还很紧身,包某足足掏了三分钟,还是没把手机掏出来。若继续用力,又怕将小青年吵醒。无奈之下,包某决定放弃。
不过大晚上的包某也不想再走了,于是找了个空的机位,上网玩起游戏来。
“猎物”丢了钱
话说那小青年还真能睡,一直睡到天亮,差不多到早上六点。他醒来后下意识的一摸口袋,左边裤袋里的手机还在,右边裤袋里的60块钱不见了。
小青年赶紧找到网管,说自己睡了个觉丢钱了。热心网管忙着帮他查看监控录像——这下可好,他们看到包某在凌晨三时多的时候窝在小青年身边捣鼓了很久。很显然,他就是小偷,神奇的是他竟然还有胆在网吧上网。
偷鸡不成反蚀米
网管和小青年当场揪住了正在上网玩的包某,要他还钱,包某连呼冤枉。面对监控录像拍下的画面,包某承认自己试图偷小青年的手机,但是失败了,可是绝对没有偷过钱。
小青年只好掏出手机要报警,这下包某慌了,问他丢了多少钱,这件事最好私了。小青年说丢了60块。包某翻了翻自己口袋,只有30块。他对小青年说:“我现在没有这么多钱,等改天有了一定还你。”
小青年说:“那你得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押在我这边。”包某想了想,自己身上什么东西值钱呢?最终他脱下了自己的衣服和鞋子。
过了一会儿,小青年想想还是不踏实,担心包某到时候叫人过来揍他,于是还是决定报警。这回,包某没有拦住。
尽管没有证据表明包某偷了小青年60块钱,但是网吧监控录像上清清楚楚录下了他试图偷手机的画面,根据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罪的定义,这种“扒窃”行为已经构罪。今天(18日),海曙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未遂。最终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