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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不及时清障,连续两个月无法抄表的,则按水表最大流量、每天24小时的计量加倍收费。日前,有部分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供水收费不合理现象。一些居民反映,用户拖欠水费,供水部门应及时通知,采取这种方式收费不合理。枣庄市供水总公司工作人员则回应,之所以采取这种方法实属无奈之举,目的是为了督促用户及时正常缴纳水费。
用户:水表没清障,收费竟然“被双倍”
“用户不及时清障,连续两个月无法抄表的,则按水表最大流量、每天24小时的计量加倍收费。”最近,一位枣庄市民向本报反映,称其遭遇了枣庄市供水总公司的“霸王条款”。枣庄市供水总公司回应,如此条款只为震慑用户,令其及时缴费。
据了解,这条规定是枣庄市供水总公司水费通知单上用户须知的第三条。这位市民告诉记者,这样进行收费实在不合理。“要是按24小时跑20吨水来算的话,那10天不就200吨?用水量不可能这么大的。这样收费太夸张了。”
市供水总公司:目的是督促市民按时缴水费
7月20日下午,记者从枣庄市供水总公司供水营销处处长贾传勇那里了解到,对于水费通知单上的规定,是按照《枣庄市城市供水办法》执行的。
“简单说,水表入户之前的管道属于自来水公司,而水表和水表井是属于用户的。如果主管道坏了,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维修。而水表和水表井则需要用户自行维护和清理。”贾处长说。
“之前也有市民因为自家的水表不及时清理收到水费通知单,打电话到供水总公司投诉的。抄表员在抄表的时候,如果水表被一些可以自行清理的、简单的如树叶之类的垃圾遮挡,也可以直接进行抄表。但是有一些表池内,污水垃圾过多,抄表员无法在进行简单处理之后抄到数据的,则需要用户自行清理。”枣庄市供水总公司负责投诉热线的宁主任告诉记者。
“不少市民曾经因为水表上的读数看不清楚,抄表员无法正常读取数据,便对用户本月的用水量进行估计。直到用户感觉到水费不正常的时候才会到供水总公司进行协调。”贾处长说,如水表损坏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抄表时,当月的水费可按以前3个月的平均用水量计收当月水费,或者是按照新安装或维修后的水表7日内所计量的日平均量来推算当月水量。“正是由于这种估量方法对市民来说影响不大,负担也不重,很多用户才不能及时清理表上的污物。采取这种方法,也是为了督促市民及时缴纳水费。”
律师:加倍收费的做法欠妥
为此,记者咨询了枣庄市至顺律师事务所的陆律师。陆律师告诉记者,作为市民,应按照《枣庄市城市供水办法》的要求,对水表进行维护,出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并积极配合供水总公司的工作。而作为供水总公司一方,当发现用户的水表出现问题时,应当及时通知用户,责令其尽快进行维修或者对水表上的污物进行清理,双方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而不是采取直接按水表最大流量加倍收费的方式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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