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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善不应“被自愿”

2011年07月22日 14:17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单位“建议捐款”、“号召捐款”时,即使你不太想捐,但你能不捐吗?当领导和同事捐出数百元,即使你囊中羞涩,你好意思只捐几十元吗?日前广东省慈善总会召开的专题研究会议上,广东副省长刘昆直指“建议捐款”、“号召捐款”、为“向领导看齐”而捐的款都属于“变相强捐”。“这是对捐赠者善心的亵渎和不尊重!”

  这一通怒火说到了工薪族的心坎里。虽然大家都捧着一颗善心,但被自愿的滋味也不好受。记得我们的先辈有言,“日者问东平王处家何等最乐,王言为善最乐”(《后汉书》)。意思是,以前我问东平王在家中做什么事最快乐,王说做善事最快乐。可是现如今,慈善咋会惹得“中国不高兴”?

  你说“强捐”这事吧,美国也有。一般来讲,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美国人每年都会捐出自己工资收入的2%。公司的财务会每一个月从你自己的工资里自动扣掉,再集中起来交给慈善组织。流程貌似和咱一样,但过程差距很大。美国各大公司,一年一度的捐款活动就是一个慈善嘉年华。极尽热闹,有很多宣传,做很多活动,各种晚会和PARTY争奇斗艳。而活动也是员工和员工之间、员工和老板之间交流的好机会,成为公司的文化建设重要部分。为了讨好老板,员工往往八仙过海,例如有人拍卖1000美元的周末遛狗权,老板夺标成功,顺利捐款。

  可是咱这劝捐,公益却变成了公害。甚至惊动刘昆副省长说出三点要求:第一,不允许下达个人、单位捐款数额;第二,不允许从个人或单位的账户中直接扣款;第三,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办证和学生入学等,不允许以捐款为条件,也不允许同时举办捐款活动。“请省民政厅就此形成文件,对明知故犯、违规‘强行摊派’的,有关部门应严肃处理,必要时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这么不快乐,实在违背了慈善的本意。

  我想问题的根子还是,一些慈善机构太把自己当干部,而一些地方政府则借慈善搭台大吃“权力盛宴”。慈善机构长期自比衙门朝南坐,发动群众的能力早已退化,只能习惯于绑架行政资源给自己鸣锣开道。而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提出借“慈善饭桌”打造“慈善城市”,甚至发文“建立考核制度”,目标是把权力和慈善打包,开拓政府第二财源。本是快乐的追求,一种现代的生活方式,就变成了政治的义务。尽管民政部几次三番勒令禁止,15日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明确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充分尊重受赠人的尊严和隐私。但是,只要慈善背后的权力魅影不除,单纯的快乐就会离慈善越来越远。(特约评论员 付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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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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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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