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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评冠军街头卖艺:运动员其实是“个人投资”

2011年07月25日 10:07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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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希望日后不要再发生张尚武这样的悲剧,那最好的办法不是国家更加全面地包揽运动员的一切——不管他们是否赢得金牌,因为这无助于个人的自我奋发。更合理的办法应该是让体育回归健身、兴趣的本意,同时采用更加科学的方法,在促使运动员提高竞技水平的同时,促进其人格成长,并帮助其获得足以满足未来个人生存与发展需要的技能——当然,这需要运动员本人的协同努力

  在2001年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年仅18岁的张尚武夺得男子团体和吊环两块金牌;2002年,他在训练中跟腱断裂,落选2004年雅典奥运会阵容;2003年退役,拿着6万元安置费回到老家保定;2007年张尚武两度在天津因盗窃被捕,日前被网友曝光在北京街头卖艺乞讨……

  前世界大运冠军沦落到卖艺乞讨,张尚武人生的巨大反差,引得众人唏嘘不已,舆论间因此掀起一阵追究“谁造成了张尚武今日处境”的讨论,参与者几乎一边倒地批评现行体育体制,强调制度性原因,而不是个人责任。

  确实,以单纯追求金牌为目标的体育体制应该受到质疑,今日的国人不会再坚持某部香港老电影的主题,认为“有了‘世界第一’,就可以洗刷‘东亚病夫’的耻辱”,全体国民的体魄强健远比再多的金牌重要;今日中国也不再像在经济科技等各方面都虚弱的时期那样,只能靠体育场上的成功来“扬眉吐气”。金牌,我们还要,但不再迷信,竞技体育应该回归本来的意义。

  不过,说现行体制对运动员不公正,视他们为“比赛机器”或者“金牌工具”,不顾他们的个人福利,先是只强调训练,导致他们荒废学业,一旦落榜又弃一无所长的他们于不顾,遂使其生活没有着落……这样的观点实在有些简单化和武断,没有看到国家与运动员之间,存在一种类似“责任分担与利益共享”的关系。

  竞技体育是一项风险巨大的“投资”

  日益商业化的竞技体育,盛行“赢家通吃”。李娜夺得法网女单冠军,高额奖金之外,赞助商蜂拥而至,政府还要奖励;而其他没有拿到冠军的“金花”呢?一点利益没有。怪谁?怪自己没拿冠军。

  无论国家还是运动员个人,都想拿冠军,拿了,国家有脸,运动员有脸还有利。但竞技体育是一项风险巨大的“投资”,在世界纪录已达人类极限的当今时代,“从娃娃抓起”成为在许多体育项目争胜的唯一策略。

  从小开始训练,整个过程漫长、枯燥甚至残忍,最后能否成功,却极不确定。即使技艺超群,如果生逢某某高手独霸的时代,除非熬到对手退役,否则永无出头之日。以跳水为例,男运动员美国的洛加尼斯和女运动员中国的高敏,都曾让多少运动员发出“既生喻,何生亮”之叹。

  为了让运动员在有限的运动生涯里,集中精力,放弃同龄人的一切乐趣,像机器人般操练自己,必须为其安装一架内动力的“引擎”,国家同运动员的“责任分担与利益共享”由此开始。

  培养一个成功的运动员,花费巨大,在中国,某个儿童一旦展露运动天赋,国家就开始全力投入,从营养到服装,从训练到比赛,从奖金到报送上学,凡是国家可以调控的资源,都无所遗漏地提供给了这些冠军的苗子。在这里,国家的所为形同“风险投资”。

  运动员的“牺牲”其实是“个人投资”

  既然是“风险投资”,国家肯定会注意“控制风险”,而在运动员的成长过程中,最大风险就是好苗子享受了国家的好处,却不努力,最终无所成就,令国家的“投资”失败。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形,国家必定要求运动员个人也努力“投资”。

  大多数运动员来自经济不富裕家庭,因此个人及其家庭的“投资”,就是在运动场上“用青春赌明天”,他们可能在不当的训练和过于激烈的比赛中损伤身体,也可能因为偏重专业训练而造成综合素质不高、日后个人谋生和发展技能缺乏,等等。这意味着,一个人成为运动员,需要承担许多无形成本,在圈外人看来的运动员因为训练和比赛所作出的“牺牲”,其实是这份“契约”内含的条款。

  任何契约都不可能对当事人毫无好处,只有风险,没有收益的契约不可能得到签约人发自内心的履行。在国家和运动员“责任分担与利益共享”的“契约”中,双方有着共同的目标——夺取金牌。为此国家不但付出了前期成本,还准备好了后期支出,从奖金到房子到荣誉称号到官员职位,应有尽有。而所有这一切,正是运动员付出那些成本之后可能获得的回报,但前提是他们成功履行“契约”,夺得世界冠军。没有冠军,一切免谈,国家不会再付出,因为“投资”已经失败,而运动员也不会再有所获,像张尚武因跟腱断裂而退役,获得6万元安置费,可以看作一种人道主义关怀。

  这份“契约”,存在于中国每个运动员的档案中,只是肉眼看不见。张尚武那里有,“单飞”的李娜那里也有,这是李娜回国后为什么要“感谢国家”,地方政府为什么要奖励李娜的内在道理:收获冠军称号,在中国永远是国家和运动员的双赢,不管运动员是否“单飞”。

  更合理的办法是让体育回归健身、兴趣的本意

  国家和运动员“责任分担与利益共享”的“契约”在总体上是公平的,国家在运动员身上投入惊人,曾有人计算过奥运冠军的“含金量”,即国家为获得每块奥运金牌所付出的经费;竞技体育需要“举国体制”,足以说明财政负担的巨大。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在培养运动员的过程中,也提供了同运动没有直接关联的优惠待遇,包括学习安排。如果运动员能够自我控制,在高强度的训练和比赛之余,抓住机会,实现个人在运动项目之外的成长,他们有可能在成为世界冠军之后,有更好的职业生涯,或者在夺冠失败之后,还能开启人生另一条道路。这两方面的正面例子都有不少。说句实在话,如果未能利用好这些机会,最后遭遇人生困境,那么运动员也应该“愿赌服输”,从退役那天起,重新开始人生奋斗。他们可能面临的困难,同成功之后可能享受的利益,本来就是对等的,因此也是无可抱怨的。

  如果我们希望日后不要再发生张尚武这样的悲剧,那最好的办法不是国家更加全面地包揽运动员的一切——不管他们是否赢得金牌,因为这无助于个人的自我奋发。更合理的办法应该是让体育回归健身、兴趣的本意,同时采用更加科学的方法,在促使运动员提高竞技水平的同时,促进其人格成长,并帮助其获得足以满足未来个人生存与发展需要的技能——当然,这需要运动员本人的协同努力。(顾骏)

  (作者为上海大学中国社会转型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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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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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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