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金华8月15日电(记者 胡旭明 通讯员 功轩) 8月15日下午,记者从浙江东阳警方获悉:“8•11”警察醉驾撞死人案正在依法处理中。遇难者金某家属已与肇事方签订赔偿协议,赔偿金额是71.5万元。两名伤员中的重伤员包某目前病情稳定,东阳市公安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联系上级医院,待伤员身体条件允许时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另一名伤员周某伤势稳定,情况好转。
8月11日深夜,东阳市公安局横店派出所民警郭江剑驾驶一辆私家车,途经横店江南水乡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撞倒同向行走的3名行人,并驾车逃逸。交警大队影视城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协助医护人员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东阳市公安局经对肇事现场进行了调查询问,并经金华市物证鉴定所对郭江剑抽取血液鉴定,检出乙醇含量达到1.07mg/ml,属于醉酒驾驶。
12日上午,在取得证据后,东阳市公安局依法对郭江剑刑事拘留,并对涉嫌包庇的郭江剑父亲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对负有教育监管责任的横店派出所教导员、分管副所长停止执行职务。
另据记者了解,金华市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将此案指定管辖,由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
东阳市公安局已全面部署开展严格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等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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