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的“摸奶哥”——一个左手握着方向盘在省道上超速行驶、右手却探向副驾上女性胸部的小哥——问世之后,在短暂的声讨之后,人们旋即把焦点不约而同地集中到了“隐私权”上面。有则被引用说事的评论说:“在这件事情中,最值得谴责和说道的,不是被拍的主人公,而是无处不在的电子眼,对这些工具的管理如果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这样一幅让人难堪的场面。”但是,他没有追问:这幅让人难堪的画面何以产生。
电子眼有什么可谴责的?它只是个恪尽职守的忠实记录者,铁面无私,不舍昼夜,比人忠实得多。是“摸奶哥”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才有“难堪”出现,那个画面不是电子眼PS出来的。这个逻辑关系可不能搞颠倒了。绵阳交警发出声明,大约是呼应保护隐私说的吧:公安机关将对此事件中的图片来源及真实性进行调查,经过调查核实后,将对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将调查结果第一时间通报给公众。所以用“大约”二字,因为认真看了几遍消息里的这段表述,还是觉得严肃处理的对象十分不明,是“摸奶哥”还是暴露了“摸奶哥”隐私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倘若是泄露隐私的人的话,我以为也不宜处理过重,其泄露的出发点也许涉黄,要大家开开眼界,但“摸奶哥”这样的行为,却需要昭示给世人。即使那人没泄露,掌握情况的交警方面也应该公布,别原汁原味就是,车牌给人家遮几个数字,脸面给人家打个黑长条。交警方面应当通过诸如此类的照片让公众知道,在我们国土上所存在的各种极其危险——姑且剔除色情——的驾驶行为,进而提醒司机大佬小姐在任何地段、任何时候都须打醒十二分精神!
由“摸奶哥”留下的难堪画面,我倒是想起了一句老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其潜台词是,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情终究要暴露。衡之以生活的种种现实,这句老话当然要归为老得掉牙的一类,在太多时候都谈不上灵验,但它揭示出来的基本原理亘古不变。止于古人即便“人不知天亦知”的世界观,我们就更不能苛求了。五代北宋之际的徐铉存世一本《稽神录》,其中说到庐山脚下有个卖油的,“养其母甚孝谨”,但是却给雷劈死了。他母亲“日号泣于九天使者之祠”,要个说法。终于,“一夕,梦绯衣人告曰:‘汝子恒以鱼膏杂油中,以图厚利’”,原来他儿子卖油掺过假,被老天报应了。当然,今天的食品造假者对这故事不会有丝毫的触动,嗤之以鼻也说不定。但现代人毫不畏惧这些素朴的制约,也未必是什么好事。
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有关方面可以追查“摸奶哥”的图像究竟是如何流出来的,但事情的处理决不能止乎此。公众在关注到自己隐私权的同时,也还要检点一下自己在公共场所表现出来的道德指数如何。是去年吧?有记者在江浙某个城市的大街上抓怕了一张市民对天气突变反应的照片,结果拍到了“婚外情”。拿“摸奶哥”来说,如果没有超速15%,电子眼不会拍他;如果没有猥亵的举动,拍下来的照片也就是罚款取证而已,不会引起任何轰动。道理就是这么简单。所以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该不该对“摸奶哥”处以“危险驾驶罪”一类的讨论,比保护所谓隐私的讨论要有意义得多。潮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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