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8月30日电 (秦永革 刘运红)因手头拮据,34岁的女子潘某先后把自己在同一家汽车租赁服务部租来的3辆汽车低价卖掉。8月30日,记者从柳州市柳南警方获悉,嫌疑人潘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去年4月,柳州市潭中西路一家经营汽车租赁生意的业主向柳南公安分局河西责任区刑侦大队报案称:一潘姓女子于2009年8月至2010年2月,先后从其门面租用了2辆“雪佛兰”牌汽车和一辆“起亚”牌汽车,现在租期早已届满,欲催其还车或续签合同,却始终联系不上。后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其中的1辆“雪佛兰”牌汽车,不料,该车的使用者称此车系其以2万多元从潘姓女子手中购买所得。
河西刑侦大队受理此案后,及时立案侦查。今年6月1日,在外东躲西藏了1年多的潘某被柳南警方抓获归案。潘某归案后供称:她先后3次在柳南区潭中西路一家汽车租赁服务部租了3辆汽车,第一次租的是1辆“雪佛兰”牌汽车,使用了几个月后,因为自己手头紧,就将该车卖给了李姓男子,获赃款24000元。
就在卖车的当天,潘某又从这家汽车租赁服务部租下第2辆“起亚”牌汽车。一个月后,潘某得知有2名男子想买“雪佛兰”牌汽车,如法炮制,又从这家汽车租赁服务部租下一辆“雪佛兰”牌汽车,并在当天以22000元的价格卖掉。
经审讯,潘某不仅以租车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她还谎称自己是柳州某汽车厂的财务管理人员,有办法买到内部员工的低价汽车,共骗得数名受害人的购车款10余万元。目前,此案已办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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