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母亲为小晴整理头发。本报记者 蒲东峰 摄
海淀区蓝靛厂中学原高一女生小晴(化名)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冲突,被3名同学围殴,此后出现精神分裂症状(本报曾报道)。8月30日,此案在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重审开庭,小晴父母将索赔金额变更为100余万元。而蓝靛厂中学的代理人认为,不应过多加重学校的责任。
目前,小晴仍在回龙观医院住院,其间,她发表了散文作品《生活在唐朝》,自序中,小晴写道,“我的青春,从18岁,中断了”。
■案情
女生被打后失常
2003年,小晴对同班男生小徐产生好感,结果被小徐女友李某得知。2003年12月9日,徐某、李某和张某在学校楼道内与小晴发生冲突。小晴母亲说,小晴被3人一起殴打,此后,逐渐不与人说话、乱发脾气,不参加学校考试,到次年2月出现打骂父母、放火烧房、产生有人要害自己的幻觉,被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小晴的父母因此将打人学生和学校告上法院。
小晴出现精神分裂是否与打架存在因果关系,是此案的焦点。2006年9月,海淀法院委托安定医院进行鉴定,结论认为,现有资料不能证实小晴的症状与此次冲突有关。小晴父母对此鉴定结论不服,委托中国法医学会进行了第二次鉴定。此次鉴定结论则认为,打架事件使小晴身心遭受强烈刺激,是导致精神分裂的诱发因素。但学校和打人学生家长又不认同第二次鉴定。去年5月此案开庭审理时,法院驳回了进行第三次鉴定的申请。
去年9月,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中国法医学会下属鉴定中心做出结论的时间较晚,因此采信后者。打人学生对小晴精神分裂的发生均应承担责任,蓝靛厂中学存在管理失职,也应承担相同责任。据此判决蓝靛厂中学对小晴做出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13.6万余元;3名打人学生共赔偿13.6万余元。一审判决后,打人学生家长和学校提起上诉。今年3月,市一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8月30日,重审开庭时,小晴的父母将第一次起诉时40多万的索赔金额提高到了103万,其中包括诉讼过程中新发生的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小晴的父亲告诉记者,索赔不是关键,女儿的大好前程被耽误了,校方和打人者应对此承担责任。
■被告观点
败诉影响教育秩序
>>校方
蓝靛厂中学代理人表示,事发后学校对打人学生做出了处分,由于打架事件发生在课间,属于偶发、突发事件,学校难以控制,如果过多地把风险集中于学校,加重学校的责任,将严重影响学校的教育秩序和其他大多数学生的正常学习及生活秩序。由于此案将可能形成判例,对其他案件起到示范效应,因此在教育领域已经引起广泛关注和质疑。如果判学校败诉,对所有教育工作者将是一个伤害,作为审判机关,不应孤立地站在维护学校或个体学生的当前利益的立场上,而应该站在维护教育的整体利益,特别是受教育者的整体长远利益上考虑。
此外,代理人认为,小晴在事发时已经年满17周岁,具备一定的判断能力和自我防范及安全保护意识,在学校和老师给予了相关安全教育后仍然打架,其自身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此事并没有造成她身体上的伤病,事后学校给予了积极处理,不存在造成小晴精神分裂的因果关系。相反,根据日记和病历资料,恰恰可以说明,小晴童年坎坷,父母长期吵架后离异,没有一个安定稳定的生活环境,是给其造成巨大心理影响的一个原因。
家庭因素影响大
>>打人方
“只是一个短暂的肢体接触,就能造成精神分裂症?”3名打人学生家长称,打架一事并不是3个孩子先挑衅,而是小晴先挑衅,在事发到现在8年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并不知道,但是造成精神分裂的原因肯定有很多种,其一就是家庭因素,小晴与父母间缺乏正确的情感交流。她的病情反复治疗反复发作,说明家长对孩子不负责,缺乏家庭的关爱。
家长的代理人也认为,校园争吵打闹不是个例,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父母应该是孩子坚实的靠山,家庭才是孩子的避风港,而根据小晴病历显示,她小时候就随父母来京,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然后短暂出国一段时间,因不适应国外生活回到国内亲戚家居住,又先后随父亲和母亲生活,这种不稳定的家庭因素是发生此事的原因之一。通过鉴定结论和住院病历能看出,小晴从2004年患上青少年品行障碍,此后病情一步步加深变成精神分裂。
时任班主任的何老师提交证言说,小晴入学后时常请病假,有时一到两天,有时长达四五天,她去家里了解情况,才知道其父母离婚。蓝靛厂中学的考勤表显示,从高一开学到案发时的3个多月中,小晴旷课累计90节,病假累计15节。
此案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特写
“我的青春,从18岁,中断了”
昨天,回龙观医院的小花园里树影婆娑,小晴坐在树荫下,皱巴巴的病号服裹着因服药而发胖的身材,安静得像一名老人。25岁的年轻女孩,本该与漂亮衣服、甜蜜的恋爱、或者开心打闹的闺密联系在一起,但小晴统统没有,她的青春,似乎早在18岁那年就一夜间结束了。
她原本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受家庭的熏陶,小晴从小就读了很多文学书籍,并喜欢自己动手写作。教她初中语文的屠老师说,小晴是他所教过的同届学生中文科最出色的,一向喜爱读书,才思敏捷,文笔出色,尤其是她较高的感悟能力,是同龄人所无法相比的。中考时,小晴以语文89分、外语101分的成绩,进入蓝靛厂中学读高中,当时她的英语成绩在全班数一数二。曾为小晴补习过数学的家教鲍老师回忆,当时他受小晴父亲之邀为其补习数学,虽然一开始小晴的数学基础一般,但经过一段辅导后,进步相当大,“她的领悟能力很强,对我也很有礼貌”,3个月的补习过后,小晴的模拟试卷测试成绩很好,因此结束了补课。
这些与学校有关的记忆,已经同被打事件一起被小晴深埋在了心底。在与记者的交谈中,她目光游离,声音喑哑,虽然在说起其他事情时基本能够作答,但当提到学校、同学、高中等话题的时候,她就立即转换成一副警觉不安的神情。在她“被迫害”的幻想中,8年前她曾因为被打事件离家出走,一个人跑到湖南衡阳去玩,在巴士上被一个男的给打了,“他是一个组织的,让你无法正常上学和生活”,后来她住进了医院,但是“出院后他们还是不放过我,一直折腾了两三年,这些人才全被警察给抓走”。医院在她的眼里也是个危险的地方。“感觉现在生活中挺乱的,比如在医院里、巴士上,都会有人打你袭击你”,为此她说自己打算学跆拳道防身,因为“医院里坏人也挺多的,有危险跑不出去,没法报警”。为了安抚她的情绪,同时也避免她经常拨打110报警,父母特地买了一个手机号码,告诉她这就是报警电话,让她给这个号码打电话发短信报告险情,这使得小晴稍稍得到些安全感。
在接受治疗的几年时间里,小晴一直坚持写日记、古体诗和散文,今年1月,她的散文作品《生活在唐朝》由吉林大学出版社结集出版,以描写古代故事为主,文字空灵,封面和内页插画都是梦境般美丽的古代少女。小晴说,她喜欢听着仓木麻衣的歌写作,“把我过去的经历都唱出来了,很悲伤,比较接近宿命的那种感觉。”她在《生活在唐朝》自序中写道,“我的青春,从18岁,中断了”。此外,她还写了很多古体诗,并正打算在母亲的帮助下向老师学习作曲。她所做的这些努力,被她称之为“奋斗”,“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奋斗下去,希望正常奋斗下去,进入新阶段。”
另一个美好的愿望就是减肥,在不发病的时候,小晴跟所有25岁的女孩一样希望变瘦、穿漂亮衣服。由于医院只允许病人穿病号服,她这个愿望一直无法实现,疼惜女儿的母亲为了满足她的心愿,特地给她买了一套好看的内衣,这让小晴很开心。不过,她更担心的问题是,会不会在老了以前都要住在医院里,“我都预感到我不会出院了。”母亲说,小晴发病时拒绝吃药,茫然外出,有时还会感到被议论嘲笑,甚至有暴力倾向。不发病时仍有异常幻想,但能够平静清晰思考和礼貌待人。 本报记者 王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