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不成,反被婚介侮辱,昨天,王女士起诉丹桂缘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分歧过大,双方当庭未接受调解。
双方说法大相径庭
昨天,原告王女士亲自出庭,王女士诉称,她与丹桂缘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该公司为自己提供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交友服务。由于丹桂缘为其约见的男士与自己择偶条件相差过大,王女士重新与该公司沟通,以期避免此种情形再次发生,不想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当面撕碎合同,并说王女士“自己条件不好还贬低别人”,王女士提出终止合同,丹桂缘竟告知王女士,将宣扬王女士来婚介的事,使其在单位无法继续工作。王女士要求丹桂缘公司双倍返还服务费共计6400元。
丹桂缘公司的代理人不同意王女士的诉讼请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代理人表示,合同签订后,为王女士联系了一位41岁的公务员张先生,两个人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地点。见面后,王女士打来电话,说对方很不好。过了几天,王女士来到公司,在合同上写了补充条款后就走。代理人看了补充条款后,叫她回来,把合同撕了两下。之后,王女士父亲也来过,但态度恶劣,所以报警了。此后,王女士就不再接代理人的电话。法官并未当庭宣判。
修改合同遭遇变脸
王女士在庭上表示,最让她气愤的是她与丹桂缘协商解决问题时发生的事情。王女士与工作人员沟通、协商,以免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形,在会员服务合同后添加了一条补充条款,大概内容为“形象气质好些;不要约见不符合条件人员还贬损一方;累计三次约见不符合条件人员,全额退款”。添加后,公司签约代表人高老师要看一下,看完后脸色马上变了,大声斥责道,“你这是什么附加条款。”并贬低王女士说:“你就是找不到,才到我们这里来的。自己条件不好还贬低别人。”然后当着王女士把《会员服务合同》撕毁了。
王女士称,当时她就蒙了,要求终止合同,但对方称:“你爱上哪儿告去哪儿告,我们一分钱都不给。”后来警察赶来,要求双方协商解决纠纷,但不准吵闹、打架。第二天高老师电话通知王女士:“你要是敢告我,我就毁你,我已经有你们公司人力资源电话,让你们公司开除你,你来婚介一事我就给你到处宣扬,让你在公司没法待下去。”随后高老师故意把电话打到原告办公室,一天多次拨打,严重影响了王女士的正常工作生活。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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