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昌市一村委会在村党支部反对的情况下,采取非法手段骗取群众签名,擅自将村委会1890亩林地低价包给海南三联矿业有限公司开采钛矿,严重侵犯了村民的权益。在村民强烈反对下,文昌市、镇两级政府派出的两个调查组均作出“合同无效”的结论,文昌市人民法院做出“立即停工”的民事裁定。
然而,这家名为海南三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不仅公然漠视法院裁定,继续昼夜不停地疯狂采矿,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的采访镜头,该企业矿区18名所谓的“管工”竟不问缘由便抢夺设备、殴打记者。该事件不禁令人质疑,采矿企业罔顾法律、殴打记者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
法院裁定拦不住违规采矿
日前,文昌市锦山镇下溪坡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文标等数名党员来到海口向记者反映,该村新上任的村委会主任陈明导采取“诈欺”手段,骗取村民签名,在村党支部强烈反对的情况下,擅自与海南三联矿业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将村里1890亩林地以1200万元的价格出租给三联公司开采钛矿,租期4年。
下溪坡村村民、70岁的退休老干部韩文畴说,1995年7月1日,村委会以115万元将1890亩林地包给符绩健等3人种植林木15年,原本于2010年6月30日到期的合同,竟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又冒出一份补充协议,允许符绩健等人继续承包该片林地15年至2025年止。
补充协议引起多年来没有分到一分钱的群众的强烈不满。韩文畴说,大家认为新上任的村委会主任陈明导会牵头帮助村里收回林地,便纷纷在《处理下溪坡村林场的决议》上签字,表明同意收回1890亩林地的承包权。随后,陈明导自拟一份《下溪坡村林场承包方案》,表示收回承包权后要将1890亩林地重新发包,只有村民签名同意才能向社会招租。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村民同意面向社会招租的签名,竟被陈明导用作与三联公司签署合同的依据。
下溪坡村党支部书记韩琳畴说,当时村委会班子对引进三联公司的提议进行讨论时,7名班子成员中,只有陈明导等3人同意,他在内的4人反对;全村56名党员中,90%以上的党员也不同意。陈明导擅自签订出租协议,违反了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的要求,没有经村党支部同意,也没有召开党员大会审议通过。
韩琳畴说,之所以遭到村党支部和村民们的强烈反对,是因为出租价格太低,村民认为损失太大了。韩琳畴等人反映,该村钛矿品位很高,按目前市场价估算,地下矿藏资源价格不低于5至6亿元,能否出租到一个好的价位,直接关系到广大村民的利益。
锦山镇党委副书记卢德文说,今年5月27日中午,300多名村民得知陈明导即将于下午签署合同的情况后,纷纷到镇政府反映情况。为弄清真相,防止群众利益受损,镇委书记、镇长均致电陈明导,要求陈明导暂缓签署合同,但陈明导依然在5月27日下午与三联公司签署了《土地租赁合同书》。
卢德文说,对于村民反映的问题,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市、镇先后成立工作组对此合同纠纷进行调查。由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等参与的联合调查组,经过对事件过程的分析、咨询后,给市委、市政府递交的调查报告认为,村委会签订的这份合同是无效的,村民确实没有在发包1890亩林地的具体合同上签名,存在法律手续不完整等问题。
文昌市国土局及人民法院也先后于8月18日、9月13日给三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发“停止采矿的通知”和“立即停工”的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指出,“如不服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然而,市、镇两级政府的调查结论,并没能让村委会及三联公司停止合同的执行,村委会依然强调所签合同合法有效,73%的村民签名同意与三联公司签署合同;三联公司无视“停工裁决”,依然昼夜不停地疯狂采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