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12时50分左右,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爬上了位于(江西)吉安市阳明西路与长岗南路交叉口的该市电影公司宿舍7楼顶部,欲跳楼轻生。
记者爬上7楼顶部,看到该男子双手手臂上流满了血,已经结成紫色的血痂。吉州区文山派出所的数名民警在不断地对男子进行劝解,但男子情绪激动,坚持要其余人都要离开,否则他就跳下楼去。据现场一名民警介绍,该男子自称是泰和县人,以前在福州做生意并结了婚,育有一名3岁的女儿,但这桩婚姻遭到父母反对,并因此不认他这个儿子。
2008年,妻子出车祸去世,该男子曾喝农药自杀未遂。后来,他来吉安市准备做生意,但钱又都被小偷盗走了。由于觉得自己做人很失败,他就打算跳楼。18时30分,该男子被民警救下。(信息日报 记者 彭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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