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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新规12月起实施 "夹心层"保障体系确立

2011年10月20日 10:0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市昨天发布《加强公租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将俗称“夹心层”的职场新人和外地来京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至此,北京“四房”保障体系正式确立,基本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文件明确了公租房的受惠人群、租金补偿机制、退租机制以及骗租转租的惩戒措施。《通知》将于12月1日起实施,当天街道申请窗口开放,符合条件的本市市民可申请公租房,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则要等待所在区县出台具体标准。

  标准

  三类人群可申请

  首先,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三房”轮候家庭自动获得公租房资格。

  第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确定。

  解读

  覆盖中等收入人群

  “社会上经常把刚参加工作的职场新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称为‘夹心层’,办法出台后,意味着面对‘夹心层’的公租房保障体系确立。”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说。“10万和13万”家庭收入标准来自于北京统计局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并预测到年底可达到的收入水平,邹劲松坦言,这一标准实际已经包括“中等和中等以下收入人群”。

  另外,社会单位自建房源与政府公租房在分配上执行同样的标准。

  申请

  “三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乡镇)登记申请轮候公租房并优先配租;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的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以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优先配租。社会单位建设的公租房,优先解决本单位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的职工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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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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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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