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8时许,25岁的陆琴在乘坐34路公交车时突发疾病昏迷,27岁的女驾驶员立即拨打120,并疏散了车上乘客,但约40分钟后陆琴仍被确认猝死。事情虽发生在3天前,但直到昨日陆琴的遗体仍躺在殡仪馆。她的家属认为,陆琴是在公交车上猝死的,公交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女子家属:
司机没采取急救措施就该承担责任
昨日下午,成都晚报记者在殡仪馆见到,陆琴的父母在十余亲友的陪同下现身,去为陆琴换衣服。
陆琴的父母并不愿多说女儿的情况。同行亲友说,陆琴是自贡人,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毕业后在乐山一所中专学校当老师,今年5月才来成都,在一家私立幼儿园当幼教。
陆琴的舅舅说,陆琴的父母在新津上班,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性格很活泼,在家也很乖巧,“从小到大身体都很好,连医院都很少进。”
陆琴的姨妈还向成都晚报记者哭诉,陆琴最近一次回家是今年国庆节,“当时她状态很好,我们没觉得她身体有啥问题。”假期结束,陆琴就回到成都工作。
“事发的时候,司机没有掐人中,现场也没有采取急救措施,就应该承担责任!”家属纷纷表示,今日将与公交公司交涉,具体情况等交涉过后再说。
当事司机回应:
我不是专业救护人员 万一急救不合理呢
成都晚报记者把家属的质疑告诉了当事公交车司机张利。电话中,张利的情绪并不是很好。自己车上的乘客猝死,对这个只有27岁的年轻女司机心理影响很大,采访中她一直说着“好可惜”。
但对于家属的质疑,张利反而很平静。“我们每个月都会有两到三次的安全学习。”她说,上岗前司机都要接受急救培训,包括流血、骨折等突发情况的应对及心脏复苏、人工呼吸的急救措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很少用到这些。“我工作两年多,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张利说,不仅是自己,就连驾龄十多年的老司机也很少有类似的经历。
张利坦承,就当时的情况而言,她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陆琴呻吟,“我很着急,但不敢轻易上前采取急救措施。”她也被眼前的一幕吓着了,除了按照平时学习的应急处理办法拨打120和疏散车上乘客,她也不知道还要做什么。
“当时有乘客对我说‘不要动’。”究竟该怎样营救陆琴,张利内心也很挣扎。她告诉记者,如果上前对陆琴采取更进一步的急救措施,“做好了就对了,做不好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张利说,她自己毕竟不是专业的救护人员,如果采取了不合理的急救方法,对患者来说可能反而不利。也正是有这样的担忧,让她不知如何是好。
34路公交车所属的运兴公司相关负责人称,陆琴家属找公司索赔一事已上报集团领导,同时他们暂不方便透露陆琴猝死的具体情况。
律师点穴:
除非家属证明 死亡原因与司机操作有关
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川:司机拨打了120并疏散车上乘客,尽到了积极抢救陆琴的义务。陆琴购票上车后,就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应保证运输过程中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公交车在运行过程中,司机的操作与死者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就不承担责任。”不能苛责司机具备专业的抢救技能。家属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责任,就得证明陆琴的死与司机的过失操作有因果关系。
蜀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烽:公交公司有责任保护公交车上乘客的安全,对车上发生意外的乘客有救助义务。但对于这个义务,法律并没有明确的标准规定应该做到哪一步。司机拨打了120,并及时疏散乘客已尽到基本义务。就陆琴猝死来说,如果她本来就患有疾病,又因司机的急刹车或外力介入而导致死亡,公交公司是有一定责任的;但如果是正常行车中的猝死,公交公司是没有责任的。
新闻延伸
成都接受急救培训的人太少
“每年主动找我们接受心肺复苏培训的只有几千人,大多都是外企组织的。”成都120急救指挥中心应急培训科科长苗挺认为,超市、商场、宾馆的工作人员及旅游从业人员等都应接受心肺复苏培训,而窗口行业者、高危职业者更应该主动参加培训,“交警也特别需要,他们经常会遇到突发的交通意外。”苗挺坦承,目前成都接受急救培训的人还太少。除120急救应急培训科,省市红十字会和医院也能提供急救培训。
陆琴的猝死让不少人开始思考如何进行现场急救。对此,市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李和莅说,市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除了及时拨打120,现场还可以采取一些其他急救措施,及时有效的救援可能挽回生命。先检查患者有没有生命迹象,帮助他保持一个舒适的体位,让其平躺在通风的地方。如果碰到患者出现呕吐症状,要让其尽量吐出来,可以轻拍患者背部帮助清理呕吐物,如果患者没有生命迹象,就要就地进行心脏复苏,每分钟按压100次以上。(记者 程璞 锁千程 见习记者 程孟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