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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权属登记 村干部“搭车”收费装修办公室

2011年10月25日 16:27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重庆市酉阳县宜居乡红渔村部分自建房的村民,未办理任何手续便建好了房屋,最近有关部门对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时,村干部称缴纳一笔“管理费”才能办房屋产权证。而这笔“管理费”,竟被村干部用来装修村委会办公室,因涉嫌乱收费,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自建房办证 村民被要求缴“管理费”

  最近,酉阳县宜居乡启动了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对村民住房所有权进行登记核查,并发放房屋权属登记证。家住宜居乡红渔村的冉洪洲,2009年修建了住房,村社干部核查发现未办相关手续,需补缴费用。

  冉洪洲的自建房占地150平方米,村干部向他共收了700元,所开收据显示:事业管理费500元、组上代管费50元、其他为150元,“因为啥子手续都没得,他们说缴了钱就可以办房屋产权证”。他承认,最近两、三年兴建房屋的村民不懂政策,确实未办任何手续。此次房屋权属登记,为尽快办理手续,他们只得按村干部要求缴纳“管理费”,但收费依据及其用途不得而知。

  缴费不久,冉洪洲从酉阳县国土房管部门得知,房屋权属登记村民不需缴任何费用,“就算我补办手续,也应向国土房管部门缴,村干部为何来收费?”当地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村民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2010〕86号文件明确规定:在宅基地及村民住房的测绘和面积量算工作中,不得向村民收取任何费用。

  对此,冉洪洲及当地不少村民认为,村干部以对农村住房所有权登记为由,“搭车”乱收费。

  村干部:“管理费”用于集体公益事业

  红渔村村主任冉景洲承认,确向最近两、三年自建房的村民收取了“管理费”。他称,不少村民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便修建房屋,核查发证需补缴费用,其收费按建房占用耕地和非耕地类型收取,红渔村涉及近40户村民、近万元资金。

  既然没有办土地使用证便建房,补办手续应向国土房管部门缴纳,为何村里收取?冉景洲表示,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所收费用除办理产权证外,其余资金全部用于村里公益事业,“上面不拨一分钱,村委会办公室破烂不堪,用这笔钱装修了一下、修了厕所,还有今年夏天抽水灌溉农田……”

  “这算不算乱收费?”冉景洲对此没有正面回答,他仅称,所收费用没有一分钱进入村干部腰包,全部用于了村集体公益事业。

  针对冉景洲所说此事经村民“一事一议”通过的说法,遭到多位村民否认,“我们根本就不晓得,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们又不会来反映村干部乱收费了”,冉洪洲气愤地说。

  涉嫌乱收费,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未办土地使用证便在农村土地上修建自建房,补办手续是否需缴费?酉阳县国土房管局房地产权籍科一工作人员介绍,如占用了耕地,需向当地国土所补缴22.5元/平方米的耕地复耕费,可以利用此次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机会办理产权证,不需缴纳其他费用。

  记者就此与宜居乡纪委书记聂烨联系,他表示在对农村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过程中,红渔村村社干部行为涉嫌“搭车”乱收费,乡纪委将立即对此进行调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事调查进展情况,华龙网《阳光重庆》栏目将继续关注。(首席记者 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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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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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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