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你是我女儿,我是你爸爸
按政策,单身父母收养孩子,与孩子的年龄差须40岁,石小庆没有收养孩子的资格
如果不拆散,4岁小石佳恐怕一辈子也上不了户口,接种疫苗、读书等问题接踵而来
4岁的石佳坐在自家门前,把板凳当桌子,做作业。本月,李光芬在(重庆)渝北石船镇公路旁号啕大哭,只为给石佳争取上镇上幼儿园的机会———这成为了镇里议论的话题。
石小庆今年42岁,和石佳的年龄相差38岁。按照政策,他无权收养这个女孩为自己的女儿———因为他们的年龄差需要40岁,才能收养。
但石佳已经视石小庆为自己的亲爸爸,石小庆也视石佳为自己的亲女儿。
捡来的孩子
生于1969年的渝北区石船镇的村民石小庆,因为穷,一直未讨到媳妇。
“2007年7月7日,我在歌乐山林园附近做活儿的时候,看到路边树下有一个孩子,旁边没得人,用一张毛毯包着,我赶忙上去看。”昨天,石小庆讲述了这个小女孩的由来,“毯子里面写了个日期,2007年1月7日,我觉得这就是这个娃儿的出生日期了。”
石小庆说,自己没结婚、没孩子,但希望有个家。“我看这个娃儿实在太可怜了,就把孩子抱起来,放在同村一起在歌乐山上做活的李国华处寄养了两天,但是李国华也没有空来照顾这个婴儿。”石小庆说:“我觉得这可能是天意,老天送了我一个女儿。”他决定要把这个捡来的孩子养活。
“我记得娃儿是那年的7月9号送回来的,我儿把这个娃儿抱回来的时候,邻居还在劝我莫要这个娃儿,因为她身上到处是肿起的包,看起来像是得了怪病。”石小庆的妈妈李光芬昨天对记者说。但李光芬和儿子石小庆的想法相同:一定要带大这个孩子。
“我本来生了三个儿,但有两个儿子先后都被淹死了,我哭得想跳河!”李光芬说。她把对逝去的两个儿子的爱,转移到了这个小女孩身上。奶粉保住了孩子的命,草药治好了孩子身上的大小疙瘩,按自家辈份,石小庆给孩子取名为石坐佳,平时就叫她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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