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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住户因收入超标面临退房 制度亟待完善

2011年11月25日 08:41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有了退出机制,就要严格执行,不能法外开恩;但是,制度也要完善,体现人性关怀。不妨考虑梯度退出:收入低时,住廉租房;超过标准了,退出廉租房,进入公租房;再超标准了,退出公租房,上市场租房。

  十几元,对老百姓意味着什么?可能是一只鸡、五六斤米。可对山东济南的一位廉租房住户而言,却相当于一处住所——因为今年退休后收入涨了一些,超出了当地廉租房申请标准十几元钱,明年2月廉租房租期届满时,她就有可能被要求退房。

  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负责人说,不符合准入的标准,就应该退出。

  此事一经报道,引发了热烈的反响。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制度就是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超过标准不高,不应该是例外的理由;迫于舆论压力,法外开恩,更会触动社会公平的神经。

  但这件事也带给我们另一种思考:廉租房申请,收入标准是硬杠杠,可人们的收入是在变化的,表现形式之一是收入少量上涨。制定廉租房申请标准时,这种少量的变化是否有必要在设计层面予以适当的体现?

  而且即使收入少量增长而略为高于标准,大多数廉租房住户恐怕也不会因此有能力购房或参加市场化租房。一旦搬出廉租房,他们会否“无家可归”?

  从这个层面上说,济南这位租户的特殊情况,其实并不特殊。他们的存在,说明我们现有的政策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和必要。

  对此,我国有些地方也正在探索。比如,同属山东省的青岛市就开始探索梯度退出机制——收入超过廉租房标准,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如果连公租房标准也已超出,则按市场价收取租金。这就给了应退出廉租房的承租人一个稳定过渡的空间。

  保障房在年内开工1000万套的目标已经实现,这意味着接下来将面临复杂和繁重的保障房分配工作。在这方面,我们要走的路才刚刚开始。

  只有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现有制度,才能让更多的百姓对惠民政策拍手称快。丁 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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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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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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