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天桥维修工程转包事件
深圳市交委承认工程转包并致歉
《深圳天桥维修工程最后承包人成谜》一文(相关报道见11月15日中国青年报)见报后,引起广泛关注。最近,深圳有关部门做出回应。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交委)发出通报,承认工程存在转包问题,并向媒体和公众道歉,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市交委在通报中称,媒体曝光后,东部交通运输局即开展调查,但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清单等材料。东部交通运输局未经深入调查核实,就工程转包、质量等问题发布了失实的信息。
据深圳市交委介绍,深盐路6座钢结构人行天桥分别在2002年前后建成,经过多年使用,天桥存在防滑条失效、钢板锈蚀严重、局部变形翘起等现象,市民投诉较多。
2010年,深圳市交委将6座人行天桥维修整治工程委托给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工程从2010年11月开始施工,2011年3月完成桥面铺装,目前尚未进行竣工验收。
深圳市交委表示,媒体报道了深盐路人行天桥桥面铺装工程存在转包和质量等问题后,该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展开了全面核查。经过调查,发现深圳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违规以“30万元劳务费+40万元材料代购”的形式将项目整体包给林某。林某又将项目转包给曹某。曹某完成唯冠天桥施工后,又将其他5座天桥以25万元再次包给昆昂公司的王某。
深圳市交委在通报中承认:桥面铺装后不久,除唯冠天桥外,其他5座天桥均出现桥面PU铺装层破损、鼓包、梯道止滑防踢包封脱落等质量问题,虽经多次修补,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该委表示,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工程多次转包导致实际施工单位投入不足,无法按照确保质量的工艺、工序进行施工,存在偷工减料行为。
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将工程转包后,未履行施工方的质量管理职责,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现场监理职责,东部交通运输局现场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深圳市交委认为,导致项目出现质量问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施工难度较大。据称,本项目仅从桥梁承载安全考虑,未经全面分析论证,选择使用了自重较轻的PU胶面层技术方案。但目前PU胶直接加铺钢结构人行天桥尚无专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并且“除唯冠天桥外,其他5座天桥铺装后未达到养护期限,提前开放通行,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程质量。”
另外,据深圳市交委介绍,除工程转包和质量问题外,深盐路人行天桥工程还存在工程量虚报的问题。
经深圳市交委查实,6座人行天桥实际工程量(含桥面和梯道)为2495平方米,实际层厚度为0.8cm~1.2cm,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虚报了800多平方米的工程量。
深圳市交委表示,目前该工程尚未进行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将以核实后的实际工程量和相关计价标准予以核定。
深圳市交委按照有关规定,已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11月17日,路桥建设集团给予盐田分公司经理施某降职处分,将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项目负责人盐田分公司副经理刘某撤职处分。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一年内不得进入深圳市交通养护市场。责令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尽快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人行天桥桥面全面整改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项目监理单位——深圳市鲁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一年内不得参与深圳市交通养护监理投标。对负有分管责任的东部交通运输局调研员贾某调离工作岗位;免去直接责任人东部交通运输局林某养护二组(科)负责人职务。记者 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