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泰州1月4日电(周胜涛)1月4日15时40分左右,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媒体报道的“江苏车祸撞破豆腐渣工程:芦苇杆当钢筋筑堤坝”作出回应,表示该报道与事实有出入。
据媒体报道,2011年12月30号晚上的11点30分左右,泰州市高港区一男子在家门口倒车的时候,由于方向失控,一下子撞破护栏坠入了冰冷的河中,没想到这一撞居然揭开了泰州南官河河堤工程质量问题,应该用钢筋水泥修筑的堤坝,竟然使用了芦苇杆做替代。
记者今天来到该河道东侧看到,该路面外沿处绝大多数没有护栏,少许残断的栏杆却裸露在河床上。
当地居民孔玉成告诉记者,在造路前,河边上是有栏杆的,但是等路造好了护栏没了,他经常开车到此,感觉该路段比较危险。
颜桂英等当地居民说,该路段一直没有栏杆,希望政府尽早把栏杆造起来,消除安全隐患。
该事发地的育才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造路前向有关部门申请了修筑护栏的请示,但一直没有批复。高港区口岸街道办事处城建科叶科长说,当地老百姓对修建护栏的呼声相当强烈,但是这个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畴。他们修路的目的是为了居民出行,不过,这条路至今还未进行验收,有关质量问题的鉴定也无法确定。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与此同时,也引起了事发地泰州市高港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调查组。当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该市高港区委书记王建召集该区各部门负责人到事发现场查看。
王建表示,口岸街道办的筑路初衷是好的,但是好事办得还不够到位,此段堤坝属于交通航道部门管理,政府会责成航道部门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加造护栏和警示牌。
至于倒车坠河事件,王建说,希望此次事件能够警示村民,这条堤坝本就不属于机动车道,只是街道办为了美化环境,方便行人走路而进行修整的,机动车辆不但会造成此路的破损也会给行车人员带来危险。
泰州市高港区政府新闻发言人邵春宁说,2011年6月,口岸街道办为方便村民出行,结合街道后街背巷的村庄环境整治,确定在原砂石路面的基础上铺设水泥,并未因此改变路道性质,考虑到此路属便道性质,所以在浇筑该便道时未用钢筋。
邵春宁说,工程队在施工时,为防止水泥浆外溢至南官河护坡,采用了一些简易物件如芦苇杆、细木板等做外衬,故此导致事故地段路面外侧发现了残留的芦苇杆,这与水泥路面及堤岸的质量问题不存在关联,因报料人的主观臆断,导致报道中出现的“芦苇杆当钢筋”,“车祸牵出豆腐渣工程”等用语与事实不相吻合。上述事实亦得到爆料者本人的确认。
邵春宁还表示,高港区政府将积极建议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在相关路段增设防护栏和警告标志,并加强日常管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