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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南京有限开禁烟花爆竹 销售燃放孔明灯将被拘

2012年01月05日 14: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京1月5日电(申冉)1月5日,南京市宣布2012年春节期间该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将继续实行“限时间、限地点、限品种”的有限开禁模式,允许市民在规定的时间段,在市内除重点保护单位、部位及周边一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但“孔明灯”、“许愿灯”则属于禁止销售、燃放类别。“一旦燃放“孔明灯”,一律实行治安拘留。”

  农历新年将至,各地市民纷纷开始购买年货,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中国农历新年最有“年味”的传统活动之一,虽然过度燃放容易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但为了能让市民过上热闹祥和的农历新年,国内不少城市均以有限开禁的模式,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允许销售和燃放规定种类的烟花爆竹。

  据南京市禁放办主任、该市公安局副局长葛孝先介绍,该市整个有限开禁时间是16天,从2012年1月22日(农历除夕)起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中2012年1月22日(农历除夕)、1月23日(正月初一)、2月27日(正月初五)和2月6日(正月十五)为24小时全天开放;1月24日(正月初二)至1月26日(正月初四)、1月28日(正月初六)至2月5日(正月十四)每天上午10时至晚上22时开放,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江南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据介绍,有限开禁区域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划分。

  此外,今年春节期间南京市区内烟花爆竹销售实行专营制度,由该市以及各区供销部门统一组织销售。具体产品目录、产品性能介绍及燃放实验数据等相关材料,由该市供销部门报南京市禁放办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产品继续实行强制保险和封签销售。各专营点销售烟花爆竹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至2月6日,其余时间禁止销售。

  据了解,该市安监部门已经对审核符合经营条件的350名销售经营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教育,目前有61家经营网点已确定公布。南京市供销社从上半年起就着手春节市场的烟花爆竹供应,选择了信誉好、质量有保障的5大类160个品种约1500万元的烟花爆竹,供应该市主城区春节市场,目前已基本入库就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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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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