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日)我市(海口)正式启动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有人担心,享受到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后,家庭的收入随之增加,会影响到其享受低保。对此,市民政局局长陈益君解释说,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属政府福利补贴,在核实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低保条件。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标准将会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争取在今年3月份将补助金发放到老人的手里。
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9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9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609元(含省政府每人每月300元)
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3.4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比例的11.6%,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有2.62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3.67%(以上数据为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80-89周岁的有2.2万多人,90-99周岁的有4600多人,百岁老人有245人,已呈现高龄化、增长快、规模大的发展趋势。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凡具有海口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补贴待遇。发放标准以年龄段划分为三个标准档次;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9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9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609元(含省政府每人每月300元)。
我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将全部列入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由金融机构定期发放,凡是已经开设海南省财政惠民“一卡通”账户的高龄老人,申报时附上本人“一卡通”存折复印件,补贴每两个月发放一次。
申请程序
百岁以上老人按现行的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发放程序进行,80-99岁老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提出申请
高龄老人长寿补贴须经申请审批后发放。100周岁以上老人的高龄老人长寿补贴,仍按《海南省长寿补助金发放方案》现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发放程序进行。
80-99周岁老人的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请程序:高龄补贴,按季度申请,即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超出时间提出申请的,依次顺延至下一季度申请。老人也可委托亲属代理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3份,人户分离的老人需提供县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3张。
变更档次
需变更补贴金额的老人应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其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转换补贴档次申请。
年满90周岁和100周岁的老年人,本人应凭着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家属凭着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其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转换补贴档次申请。享受补贴的高龄老人去世后,其子女或家属应于当月将老人死亡情况报告村(居)委会,村(居)委会也可自行调查核实。(见习记者陈敬儒 记者彭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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