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水平制约打工者文化消费 看电视仍是主要娱乐(2)
因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因素影响,文化消费整体上处于较低层次
“为了保证所调查数据的准确性,所有问卷填答都是采用调查员与被调查者进行现场问答、笔录形式完成,时间保证在30分钟以上。”此项报告的主要编撰人,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学术研究部副主任刘静向记者介绍说。
据调查显示,过去一年,受访者全年总收入为23503.16元,其中用于物质生活消费支出约占消费总额的61.91%,文化消费支出仅约占消费总额的21.25%。而根据《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主要情况》的数据显示,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15元。北京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总收入为33360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073元。
“通过以上数据相对比,可以看出受访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偏低,大部分人员为中低收入户。显然,以目前的收入水平,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仍然难以承受较高的文化消费支出。”刘静分析到。
此外,调查中还反映出性别、受教育程度对文化消费的影响。例如:从平均消费水平上看,男性务工人员为3564.0元,女性务工人员为3225.7元,前者显著高于后者;在此项所列数据中,记者还发现,初中学历在文化消费的有效百分比为36.3%,而高中及中专一栏中则达到了45.4%。由此可以发现,务工人员学历越高,越重视与自我发展密切相关的文化生活方式,其用于文化消费活动的支出也越高。
另外,刘静还特别指出,所处的不同年龄阶段也是外来务工人员参与文化活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尤其是在新生代农民工(18~30岁)中表现得较为突出。不同年龄段的务工人员对文化活动各有不同的侧重,在文化消费中所使用的媒介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文化消费形式呈多元化发展,手机等新媒介适应程度较高
樊强是5年前随父亲从江西南昌来北京打工的,虽然仅有18岁,现如今却可以帮助大人打理一家手机维修店。除了接一些手机维修的活,在冬天这样的生意淡季,每天14个小时就是独自一人看店。手机除了用以谋生外,似乎也是樊强主要的娱乐工具。而在手机上与同学进行微信聊天,便成了他与外界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
“初中毕业后,很多没有继续读书的同学都外出打工了,我们每天都在手机上进行在线交流,分享彼此的心事。有时候,实在无聊了,就看看网络连载的小说,也不一定喜欢,就是打发时间而已。”樊强说。
正如樊强的个人经历所述,在“在京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消费”调查中发现,互联网的普及与快速发展,为进一步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生活提供了新平台。从整体上看,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在日常文化活动中对于对现存的大部分媒介都进行了较为有效地利用,其中对于“手机”等新媒介的适应程度较高,已成为日常文化活动中使用的主要移动新媒介。在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各项日常文化活动中,“电脑”的使用同样占有一定的比例。
手机除了可以用于通信、娱乐外,在汪赛良这里变成了实现自己文学梦想的工具。2009年12月14日晚8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之声》播出了他的文章《我的苦乐打工生活》。这位11年来整日与噪音、灰尘打交道的装修工自己怎么也没想到,竟然第一次写文章就有地方发表,2000多字的文章竟然是在手机上一字一字“抠”出来的。
除了手机这样一种新媒介外,“在京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消费”调查中还发现看电视、听音乐和玩电子游戏仍旧是在京务工人员群体中最主要的文化消费类型,尽管电视在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生活中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但是“看电视节目”仍是外来务工人员主要的休闲娱乐方式。77.2%的被访者每天看电视台制作或播出的电视节目的时间超过半个小时。